婆婆多年前去逝了,我们夫妻和公公生活在一起.现在公公想把我们现居住的(公公名下)的房产更名给我们,该房屋98年购得,且当时婆婆早已去逝,房照上写的是公公的名字.请问:我们以什么形式更名比较方便且划算呢?赠予还是买卖?且帮忙提供一下更名时所需携带的材料及税费金额,及公公的其他子女是否需要到场(公公年龄85岁),办理更名的程序是什么?谢谢了...
2006年夏天 我以2713元/平方米,购买一处面积约94平方米的商品房,因为是期房,只预付了7,7000元的首付款,当时未跟开发商签订任何合同,开发商只给我一张首付款的收据条,此房至今未盖。2009年,因个人原因,要退掉此房,刚好有一朋友想要此房,就把首付款给了我,我写了一张收款条,当时和朋友口头约定好(没有书面约定)
朋友2005年买的房,一直没过户。现在要拆迁,原房屋主人却起诉朋友要求返还房屋。房屋买卖合同和付款收据都有。却一审、二审都败诉。现已申诉到内蒙高院。请问朋友是否能要回产权?还需要准备哪些证据?
情况有些复杂 死者没有配偶父母儿女 第二顺位继承人(兄弟两人 妹妹一人),我父亲是兄弟之一,死者一直由我家赡养直至死亡,但是没有留下遗嘱,过户时另外一个兄弟不同意把房子过户到我父亲名下 还有就是 我是我家里的第二个孩子 当初我出生时是以死者的名义申请并通过的,而且罚款是死者交付 请问我属于他的子女
情况有些复杂 死者没有配偶父母儿女 第二顺位继承人(兄弟两人 妹妹一人),我父亲是兄弟之一,死者一直由我家赡养直至死亡,但是没有留下遗嘱,过户时另外一个兄弟不同意把房子过户到我父亲名下 还有就是 我是我家里的第二个孩子 当初我出生时是以死者的名义申请并通过的,而且罚款是死者交付 请问我属于他的子女
老人有子女四人,原有房产两处。生前将其中一处房屋给了第二个儿子,已过户。后来老伴过世,老人不久也过世了。老人留有遗嘱中说明了剩下的房屋一处给没有分到房产的三个子女继承,并注明了当时过户第一处房产给第二个儿子时,约定第二个儿子不再参加第二处房产的分割。此份遗嘱是否完全有效?我的问题是: 按照继承法或相
我是2003年单位分给我的房子并且也已经买下,我的爱人不是这个单位的职工,所以这个房产证上没有共有人的姓名。现在我想把这个房屋卖了,对方没有在本地,我可以处理这个房屋吗
我想在县城边上农村买处房屋,有宅基证【三十四万】合同怎样写才有法律效力。以后拆迁能和村里其他户获得一样的补偿吗?【我是外村人,农村户口】谢谢专家指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