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我老公单位集资建房,首付,贷款都是我们两个人一起出的,但是房产证是一个人得名字,那属于共同财产吗?
退休前我有一套单位住房并已购买了。退休后我和妻子离开了单位到异地居住,房子由三儿子看管。后来单位以“小换大、旧换新”的方式为少数骨干职工修建新的房改房,但资金不够需要先集资3万元,并承诺新房建成后必须退回旧房。三儿子夫妇打电话告诉我说:单位要集资建房,只有父亲有资格,需要出3万元,但隐瞒了必须退旧房的
甲某(男)乙某(女),在一起生活9年,无子女,两人在一起经营水果批发,最近着几2 ,3年买了一套住房,但是房产证的名字,是乙某母亲的名字,乙某上诉当地法院请求离婚,但是涉及到财产分割这当面,乙某只说,两人共同财产只有1万多元,请问,在一起生活9年,已经符合国家法律的共同财产分割,乙某,是否有故意转移共同财
该栋住宅楼共12套两房两厅,土地证及房产证上有12人名字,现想将房产证及土地证按房产测绘面积表上数字分割到这12人名下,该分割协议如何书写这分割协议书?
你好。请问一下,自己的房子请别人来建筑,如果政府占用自己拥有40%。建筑人除去材料费,拥有60%。就按这个内容签了份合同,但是建筑人一直没来建,也联系不到。这种合同有法律依据吗?
水利局于2011年5月15日将新建楼房分配表公示,其中有本人一套。并于5月26日按规定时限交清房款后,取得了房门钥匙,猫眼,电卡,水卡等,7月22日对室内地砖铺完后,等待木工进行装修。 7月21日中午1时左右,王军局长电话询问我是否在装修,我回答在铺地砖,局长要求我暂仃一下,下午四点多,总站书记石金柱受领导委托叫我
水利局于2011年5月15日将新建楼房分配表公示,其中有本人一套。并于5月26日按规定时限交清房款后,取得了房门钥匙,猫眼,电卡,水卡等,7月22日对室内地砖铺完后,等待木工进行装修。 7月21日中午1时左右,王军局长电话询问我是否在装修,我回答在铺地砖,局长要求我暂仃一下,下午四点多,总站书记石金柱受领导委托叫我
事情是这样的,我外公有四个兄弟,原先祖上分别留给他们一些祖屋(无土地证),后来老二去了上海,他把祖屋又给了其他三兄弟,没过多久,老四把他名下的房屋全拆光了,连一块砖头都没留下就到了其他镇安家,也把户口迁出了村。老大(我外公)和老三将祖屋及园子平均分配,老二和老四都没意见。到了70年代,村里为祖屋办了土
情况如下:(广州番禺)大约1988年,甲方把其宅基地约55平方米,盖有一层瓦房,转让给同村村民乙方,由于当年双方关系融合,现金交易,无立字据,也无过户,到现在该瓦房相关证件(屋契、土地使用证)仍然是甲方的名字,证件在乙方手中。后来甲方全家迁移到城镇,并转为城镇居民户口。乙方多年来对该瓦房只作小修改。后来村
05年经岳父的名义在农村集体土上(实际也是城区),集资建了套140多平米的房子,但受国家政策影响,至今还没拿到房产证、土地证、契证等。现在夫妻感情破裂,要离婚了,这套房子怎么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