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您好!我是福建泉州人,以下文中提及的当事人也是泉州户口,案发地在泉州。现有一事请教各位,恳请回复事情经过如下:连某和陈某经济纠纷,连某以洽谈事情的理由约陈某到某处商洽。陈某到达指定地点后,即被拘禁,同时连某和预先召集的多人在拘禁陈某的屋里毒殴陈某(动用棍棒等工具),致陈某多处受伤(目前警方认定为轻伤),尚在治疗中。今警方认定连某非法拘禁并聚众殴人致伤的事实成立,正在批捕中。现连某家人多次要求陈某出具谅解书,并表示连某愿意做出相应的赔偿。请教各位律师,如果罪名成立,应为何罪名?如何刑罚?如果以赔偿方式了结,陈某可以提出哪些名目的费用和金额?恳请赐教!!!非常感谢!!!
A以做工程入股为名骗B150000,叫他儿子写了张借条(他儿子没钱,起诉也要不到),后发现工程是假多次催促还款无果,最后还说:你去起诉吧,想怎么样就怎么样。有一天B约A出来谈还钱的事,并住进一家宾馆,客气招待,也可以自由走动,但都有人跟着,这样算非法拘禁吗,会怎么判? 一个人说有个工程想和我一起做,叫我投少部分
事情是2004.3.25号()伙同两个人非法拘禁一人,但无任何伤害。当时在看守所呆了8个月,后来回家一直安分守己。一直到去年法院给家里发了传票,当时()不在家,他爸打了个电话说有这事,然后他就打了几个电话都不是,后来就以为是伙计闹着玩就没当一回事。一直到前几天他去网吧上完用的是自己的身份证,然后警察就找到了他
未直接参与非法拘禁他人的行为中,但已被公安机关网上通缉,现在海外,是否必须回国处理
因为被拘禁人是我打电话叫出来的,但见到其人之后我就离开了,后其他人打电话叫来了被拘禁人的债主,将其拘禁了7天。请问我这样的情况,是否造成犯罪或者算是从犯? 我打电话给拘禁人是因为他欠我的工资,我约他出来是为了要工资,没要到工资之后我就离开了,之后发生的事情我并不知情。
一个人说有个工程想和我一起做,叫我投少部分,先给了一些,然后叫他儿子给我写了个欠条(他儿子没钱,他是有预谋的,起起诉要钱肯定要不到),我现在知道工程是假的,就说我要退出来了,可给他的钱就一直不给我,以各种理由,今天说明天,明天又拖到后天,钱花了不少,就是欠款没要回来,结果就一直拖,已经拖了快一年多,最后还说:你去
应犯有非法拘禁被取保出来案件移交法院又叫去法院检查身体是什么意思啊
应犯有非法拘禁被取保出来案件移交法院又叫去法院检查身体是什么意思啊取保出来法院开庭会被收监吗
我男朋友因帮别人要债,把那个人打了轻伤,之前有过前科,1年前被判过8个月,这次进去已经有47天了,家人很担心不知道要判多长时间
我老公在追讨债务中,使用方法不当,把人家骗过来,让他还钱,有没有逼迫他或伤害他,我们也不清楚,现在对方报案,公安立案为刑事案,定他非法拘禁罪。现关进了拘留所,我想问下,如果他没有伤害人家,也没有超24小时,是不是能免于刑事?现在我们在想办法,能不能取保他出来?望各位律师给点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