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关于这个: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我的工龄已五年,关于这个双倍工资的补偿有追讨的时效性吗,是只在两年内可以这个双倍补偿,过了两年就无效了吗?
2004年8月进一家事业单位,签了三年合同至2007年8月,后单位未与员工签劳动合同,至2011年5月,本人提出辞职,单位不放,经多次和单位协商,7月底办理辞职手续,单位让本人赔偿在职读书(2006年9月-2010年6月)期间的部分奖金、津贴,共计1万元。在辞职时,单位让我补签了2007年-2011年6月的合同,因单位说不签字就不给我档
未签订劳动合同,违法辞退,双倍工资的赔偿有时效性限制吗本人2008年1月-2011年2月均在某公司上
本人2008年1月-2011年2月均在某公司上班,之后公司以不胜任工作为由,突然辞退我。辞退我时,公司没有给我适当的经济补偿。在此,请问:未签订劳动合同,违法辞退,双倍工资的赔偿有时效性限制吗
我是2008年7月1日入职,直到2010年9月1日才跟我签2010年9月到2013年8月31日的3年期限劳动合同。请问: 1.入职满一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视为已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并支付双倍工资。请问,这个一年的仲裁时效是从入职的当天算起还是解除劳动合同的那天算起?(我现在还在职) 2.在应该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我是2008年7月1日入职,直到2010年9月1日才跟我签2010年9月到2013年8月31日的3年期限劳动合同。请问: 1.入职满一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视为已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并支付双倍工资。如果我申请仲裁支付的话,请问,这个一年的仲裁时效是从入职的当天算起还是解除劳动合同的那天算起?(我现在还在职) 2.在应该签
本人是2009年4月入职,2011年5月辞职,在职期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没有上保险。2011年7月申请双倍工资和经济补偿金 仲裁,被驳回 ,说是超出了诉讼时效,请问我还能继续上诉 申请双倍工资,和经济补偿金吗?
我公司一员工从08年2月份进入公司工作,一直到11年9月份,因工作严重不作为,借员工一万多元用于赌博和挪用员工生活费用于赌博(有签名为证)被公司开除,因没有签订合同,现向仲裁委员会提出支付双倍工资,理由是没有签订合同,保险也从08年11月份一直交到11年9月份,当初进公司,因为他是公司一个副总介绍进来的,所以就
我在一单位干了两年多,由于单位一直不与我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不按时发放工资,偶尔发工资也是好几个月一起发放,发放工资时从不让我签字,我从不知道工资的具体构成,连工资具体结算到了哪一个月也是辞职时才知道的。现在我想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双倍工资,有的人说超过仲裁时效了,我想问一下能不能以单位工资发放表未让我签
本公司一员工于2010.11月底进入本单位,于2011.9月初离职。在就职的九个月时间内,公司未与本人签订任何劳动合同。本人在就职期间以自由职业者身份缴纳社会保险。现该员工向劳动仲裁部分投诉公司支付双倍工资及以现金形式补偿社保,经公司现在调查,该员工曾像企业提供过虚假婚姻状况及部分虚假工作经历。想请问一下,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