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浙江省永康市古山中学生,今天上午在学校上课时,和同学换位置时提醒同桌换位置,但是他不但不理睬还动手打我于是我便还手了,把他打伤了,学校老师要我家长赔医药费,请问我在该学校读书,学校难到没有责任吗?这事该怎么解决.
我在学校门口无故被六个我班的垃圾同学打(他们是我们班的一霸没人敢招惹),我被打倒在地,情急之下我捡起地上的石块(事后知道是瓷砖)乱舞(为防卫)把他们其中一人的脸给划伤了,伤口长约4厘米,他缝了十六针.我是浑身疼痛轻微脑震荡,两次饭后呕吐.事后,他们编了一套不利于我的"证据"并且还有一伙的所谓旁证.前面说过他们是我们班
本人在某家大学门口多名学校保安殴打,造成身体部位多处受伤,挫伤。到派出所办案时,民警查看学校的监控录像,直言说当时的监控已损坏,没有录像。这样的事情应该怎么处理?
我的孩子在初一,在大扫除期间和某同学玩耍,不小心拌倒某同学.造成小腿骨劈了(就是俗话说的有纹了).现在正在医院治疗.已经住一个月以上了,我的孩子在学校被挺课.我们家长之间进行沟通.结果很不愉快.达不成协议,他们不肯出院,还要继续住两个月,(有点敲诈嫌疑).要把现在花的一万钱先给某同学.要求在给几千钱继续住院(前提能出
小孩在校被同学暴力行为(用凳子猛烈撞向小孩的右小腿)造成两处骨折,其中一处是粉碎性骨折,这样该怎么样追究过错方的法律责任?该这样追究学校的责任?该如何索赔?如果过错方串通学校一起做伪证的话?该如何追究法律责任?
我小妹妹今年十岁,是天生的弱智儿童,在区内特殊教育中心接受教育。在校期间玩耍时从学校楼梯上摔了下来,右手骨折,现在正在医院接受手术治疗。我想请问这种情况学校是否有责任?
伤人事件的背后的隐患,为什么公安机关要求双方协商解决后再有案情增加就不去过问
事情是发生在6月3号的晚上,我朋友一个人在前面跑,我在后面,突然有二个男生拦住她对她进行语言上的攻击,且挡住其去路,我看到后上去问他们怎么回事情,他们上来二个人总共四个对我拳打脚踢,造成我身体多处骨折,后经过医院的检查。派出所当时对其中一个我抓住的人说你们私下解决吧,经过调解双方同意赔偿4万元,但是当
我小妹妹今年十岁,是先天性弱智儿童,在区内特殊教育中心接受教育。在校期间玩耍时从学校楼梯上摔了下来,右手骨折,现在正在医院接受手术治疗。我想请问这种情况学校是否有责任?若有,是否担负经济赔偿?
我六月初向珠海一所私立学校预交了下学期的学费(有发票),但现在学校单方面要求退费,这算不算学校违约?我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