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段时间租了一套住房,房子是房东返租给我的,他与原房东产生纠纷后我被迫搬出住房,租住合同就此终止,押金未退还给我,但开具了一张欠条,但迟迟不予返还。现在我想发起民事诉讼,但我只知道被告的姓名,出生日期、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码我都不知道。此人和原房东纠纷时在派出所有备案,但此人信息需要法院进行调取,法院是否有权对本案相关证据进行获取的义务呢?这样的民事诉讼书我应该怎么写呢?
母公司成立了一家子公司,母公司派主管管理,该主管劳动关系在母公司,今年该主管涉嫌以个人名义诈骗客户数千万,现在债主将总公司告上法庭,请问这个案件会怎么判决.希望大家帮忙. 问题补充:该案件是该主管利用子公司的业务往来诈骗的,但没有反映在实际销售往来中,即没有发票、销售单等单据,说白了就是自己倒货。 如
尊敬的律师,您好! 由于地方政府不作为,有精神史的人横行乡里,屡次妨害他人人身安全。当地政府始终未对该疑犯采取措施,该疑犯携带其子和妻子于2009年对邻居进行人生伤害至重伤,当地派出所并未对疑犯进行拘留。调解未果果后,受害人于2010年1月在当地法庭提交了民事诉讼,但当地法庭一直未开庭。在2010年6月,疑犯在一
我老婆离家出走半年多,有以下几个问题资询: 1、我可以就孩子抚育金问题提起民事诉讼吗? 2、如果可以诉讼找不到人,她不能出庭怎么办? 3、其实她家人知道她在哪,但不说,我应怎么办? 4、如果她不出庭,法院判我胜诉,我该怎么执行宣判结果?他户口在她家,她家有一独院,哪么这个独院可不可以算有她一部分财产?
尊敬的律师您好:2009年3月5日下午,因为琐事我与某某及其父亲(两人)互相殴打,殴打过程中我被二 人用尖刀捅伤 腹部四刀,小肠破裂, 腿部四刀 右踝关节脚筋被砍断 ,导致右踝关节功能严重障碍,经 鉴定 系重伤 2010年8月13日被告某某(儿子)被批准逮捕 ,父亲仍在逃)我于2010年11月1日 接到法院电话,让我去 一
交管部门作出交通事故则认定,我方认为认定不当,提请复核。期间,事故另一当事人提起民事赔偿诉讼,复核被终止。我方准备在应诉时对事故责任认定申请法院调查取证,是否合法?应该注意什么?这种操作是否有法律依据和可能,改变交管部门的认定结果?还是会以另外的形式对赔偿结果产生影响?谢谢!
被告为农村居民,无存款无车,只有一座在农村的房屋,总得来说就是没有一点家底。因为意外事故被判处十几万元的赔偿,请问无力偿还法院会怎么追究责任?会以此量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