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的人身权益受到侵害.乡政府计生办的工作人员侮辱和诽谤我的妻子,精神和身心受到侵害。
是这样的:本人和妻子刚办好结婚证马上就到当地乡政府办理准生证。期间我们乡政府的计生办就有两位自称是专业医生的居然单凭观看妊娠纹诽谤我妻子说有生育过子女,还质问我妻子没有说实话。从而不给予办理一胎准生证,建议我们办理二胎的。当我辩驳后要求写下她们的结果我好去做鉴定她们也不写。对于一对从未生育过子女新婚夫妇来讲这无疑是一种沉痛的打击。再则;我婶婶生过一男一女然而她都说医生看妊娠纹貌似没生育过的,我想通过法律的途径来保障我妻子的合法人身权益。懂该方面法律的同志帮帮忙! (为妻子、为我、为我们双方的家人还有所有在办理准生证时碰到同样困难的人们)
一名国家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中意外受伤,在离开时去关钢化玻璃门突然整个门碎裂砸在手上造成大拇指(肌腱断裂),三个月后,法医签定不构成伤残,单位上以给予病假且当事人给予部份治疗费为由没有补助,是否可以向当事人提出赔偿要求。
16年前我在武夷山工作,计生在哪个,由于国企倒,四处找工作,现妻子计生家里说是武夷山管,武夷山15年
16年前我在武夷山工作,计生在哪个,由于国企倒,四处找工作,现妻子计生家里说是武夷山管,武夷山15年多都没管,造成现在我们居委会不肯给我们登记户口,什么办?
我是一名塔吊司机,在工作当中被工地几名工人用木方,石块,砖块,钢管卡等物伤害,致使腿部及身体各部受到不同程度轻伤,休息一周才可勉强正常行走。导致我现在对塔吊工作产生恐惧,爬塔吊腿软,不能正常上班。请问这种情况,我是否可以向建筑公司进行索赔?索赔额度大概能有多少?
我是一名塔吊司机,在工作当中被工地几名工人用木方,石块,砖块,钢管卡等物伤害,致使腿部及身体各部受到不同程度轻伤,休息一周才可勉强正常行走。导致我现在对塔吊工作产生恐惧,爬塔吊腿软,不能正常上班。请问这种情况,我是否可以向建筑公司进行索赔?索赔额度大概能有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