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外合同中只约定了货到十五日付款,(没有信用证)现在已经超期5个月,没有其他合同要件约定,如违约条款等,是否可以提起诉讼,买方是加拿大商户,听说涉外官司很难执行等等,请指点迷津,谢谢!
韩国某电器公司与我国上海某彩电厂在首尔签订一份合同,协商由该电器公司派五名专家,在上海某彩电厂工人的协作下调试引进该公司的显像管生产设备。调试开始后,我方按八小时安排,而韩方专家按韩国的每天六小时工作,对此发生争执,而合同未规定应依何国法律。 问:1、我国对该争议应依何国法律来解决? 2、确定该争议
中国A公司和营业地在B国的B公司于2005年7月1日在C国签订了一项货物买卖合同,合同规定A公司向B公司出口1万台家用彩电。后发生纠纷诉至中国法院。 问: 1、假设B国是《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成员国,A公司和B公司对该合同的法律适用已合意选择C国法。我国法律应适用什么法律作为审理该合同纠纷的准据法?为
外资企业,法人是外国人,由外国公司独资的,欠运费未还,现在货代公司把这家公司及监事个人告上法庭,已收到法院传票,请问监事有责任赔偿吗?具体应该怎么做?照理来说监事是不用付任何责任的,但是现在货代公司要求公司及监事共同承担这笔运费。
我想咨询下,我们和日本客人签约合同一个月后突然找 理由擅自取消合同,而我们把材料全部都已经采购完毕,客人找种种理由取消订单,关于这事我们中国律师也已经发律师函,但是没有效果,我们接下去该如何?
我司于11月中旬与一家境内公司(其在香港有注册公司,今年已年检,但在香港没有实体,只是委托香港秘书公司,现在大陆很多公司都是这种操作模式,说白了就是一壳子公司)签订一外贸合同,按合同规定我司已于12月初电汇了30%的预付货款给该公司,交货期是1月中旬,但我们已有一周联系不上供应商了,境内公司锁门,香港公司无
你好, 我在2009年与一家在海外的由中国人注册的公司签订的劳务合同,法人是中华国人。合同的履行地和签订地都在外国。合同中没有提出出现纠纷按照哪国的法律仲裁。 在工作期间,公司没有为我在国内交付社会保险,我想知道这种情况是不是属于违约行为。合同提出,如果表现优异有年底奖金,但是公司从来给过一分钱
你好, 我在2009年与一家在海外的由中国人注册的公司签订的劳务合同,法人是中华国人。合同的履行地和签订地都在外国。合同中没有提出出现纠纷按照哪国的法律仲裁。 在工作期间,公司没有为我在国内交付社会保险,我想知道这种情况是不是属于违约行为。合同提出,如果表现优异有年底奖金,但是公司从来给过一分钱
在韩国婚介办理了相亲,见面之后签署了婚姻申请合同,其中有一个, 如一方不同意将要赔偿金额的项目也签署了,可相处之后发现不合适,婚介要求我赔偿金额,我必须赔偿么?她们这么做也完全正确么? 我对这些不太懂,谁能快点告诉我该怎么办呢? 我是女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