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律师 我是某民营财产保险公司理赔部门正式员工,2008年6月因焦虑症履行长病假休息手续,(公司停发病假工资,社保缴纳至08年10月),今年3月基本康复并向公司申请销假复职,但公司一直以上报上级公司为由拖延要我等待通知,近期驻南京的省级分公司告知我北京总公司做出的有条件回公司上班的处理意见,意见如下: 1、不同意回公司上班,可给与经济补偿。 2、同意回公司上班,但需要放弃08年6月至今病假期间的病假工资,自行缴纳08年11月至今的社会保险。 3、公司委托代理律师与我补签一份08年6月我休病假后解除劳动关系的离司协议书,然后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我知道如果仲裁我的权利肯定可以得到支持,但考虑以后的工作,我不希望仲裁,为了能够回公司上班,对意见第2条我能够接受,但第3条补签解除劳动关系的离司协议我能签吗?补签的这个解除劳动关系协议法律效力和我签字的后果怎样?有什么其他办法自我保护? 盼复,谢谢!
我在2007年和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签订了一份代理劳动合同,但是公司不给我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在内的所有保险,我多次问公司关于个人保障的问题,公司均已我签订的是代理合同为由,拒绝给我缴纳任何费用,工资的发放也没有一个标准,常常是想发多少发多少,还经常拖欠工资。现在我不想再干了,要离开公司,找一份可以给我提
我公司总部在深圳注册,在广州设有分公司,从入职至今我一直都在广州分公司工作,但公司为我购买的却是深圳市住院医疗保险外加团体医疗保险(人保)。我曾经问过公司相关负责人,假如我离职的话深圳医保能不能像广州市医保那样能够得到累计或转移,答复却是不行,请问公司这样做合法、合理吗?公司仅为员工购买住院医疗保险
您好:我是一名司机,去年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原告住院期间共花费14539.15元。后在与保险公司协商解决时发生分岐,起诉到法院。法院判决如下:一、判保险公司给付原告医疗费用类赔偿金一万元、死亡伤残类赔偿金八万二千八百六十八元、财产损失类赔偿金五百元,共计九万三千三百六十八元。二、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五千零一十
保险代理人(个人)算不算保险公司的员工,保险公司在明知公司的保险代理人用商业贿赂的手段获取业务,仍接受该笔业务,并以高额佣金方式支付给保险代理人所需的贿赂款。这一行为保险公司有责任吗?
因政策煤矿关闭,厂方未给予任何社会保险和经济补偿。仲裁庭裁决仍和厂方存在劳动关系,社会保险不属于仲裁庭受理,希望请个律师。(该厂有11人未解决)因这几个月没工作,所以根据法院判决下来的金额的20%-30%,作为律师的报酬。
2008年3月进公司,从我进公司到现在,这公司一直以"上海某某公司"在网上招聘, 直到前一个月我发生工伤了,我去工商部门查档才知,这公司的名字叫"香港某某上海代表处",我可以以此告这公司要求精神损失费吗?(注:工伤后,公司把我解雇了)
交通事故,又是工伤,病历,病假原件,已给车主保险公司,赔不足,向单位要求补足,单位以也要病历,病假单
我上班送餐途中被汽车撞伤,车主全责。左脚踝 伤筋,多处受伤,5个月了,水肿,有积液,后来换医师,中西医结合,勉强能走路,我知道赔不足了,单位一分钱也没给,为了生活,苦撑上班,病假6个月,车主赔了医药费,4个月误工费,病历,病假单原件,交给车主,保险公司,剩下2个月误工费向单位要,单位说也要病历,病假单原
劳动服务公司职工单方面撕毁公司与我的协议、少发7年基本工资、不办医疗保险的争议
我是西安某高校劳动服务公司职工岚玉,98年我47岁,当时的公司经理以“劳司(98)第4号”文件的形式通知我“离岗休息”。该文件明确写着:“岚玉发基本工资180元,其他事项按规定办理,直到区劳动保险处办好养老保险手续为止。” 但是,到2000年3月,公司换了经理,由于新经理不肯继续执行公司原有的决议和承诺,就停发了
公司是按照总工程造价投的保,我刚来这公司5就发生了工伤,还没有和公司签合同,问我这工伤保险公司赔不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