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主动对该案作出赔付损失的行政处理决定是否有法律依据?其应当怎样改正?如果当事人不服环保局的处理
某省人民政府依据《环境保护法》与《环境保护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了该省的空气质量标准。2002年6月24日,某市环保局于双休日时间在该市市民广场举行环境保护宣传活动,宣讲环境保护常识,培养市民的环保意识。2002年7月8日,某企业按照《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的规定依法向某环保局缴纳3万余元排污费,之后该企业超标排污,环保局对环境质量进行了科学监测,认定该企业的超标排污行为已造成环境污染事故并依法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还主动对该案做出了赔偿损失的行政处理决定以及对污染者进行了批评教育。
村级组织是否有权不经过上门女婿的同意就可以决定取消他的村民待遇,有法律依据吗?
请问:村级组织是否有权不经过上门女婿的同意就可以决定取消他的村民待遇,有法律依据吗? 事因:上门女婿落户在女方村子里已经生活了20年,户口也迁入了8年,一直另立门户没有生活在一起。由于家庭出现矛盾,经村委会调解时,村委会主任说一家人只能有一个女儿可以把女婿的户口迁入本村享受村民待遇,让谁享受村民待
我好友单位请公安办了一件案子,群众反响强烈,认为公安违背法律办了人情案。 该单位从今年6月至8月,先后约9次出现了匿名信息,(据我反复调查核实,发送范围是该单位正科以上人员和部分市级领导,信息内容真实。)8月15日,该单位主要领导即以“侮辱领导、扰乱人心”为由,向派出所报了案,派出所与公安分局立即
厦门市同安区洪塘镇为建设公路对各个村征用土地,涉及到土地上的果树赔偿问题,按照每棵果树固定价格赔偿计算后,把总的赔偿金额打折赔付,打了6折,在别的镇就没有打折措施,请问这个打折合理吗,有法律依据吗 ,是不是由镇里就能决定,如果合理,其他的4折到哪儿去了是不是该让受征用的人知道?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2009)豫法行终字第00026号将上诉人列为:“(一审原告)新乡市区管道气用户14848人,”非常错误。因为本案的“行政上诉状”列的是:“上诉人(一审原告)王合安等511148人新乡市燃气用户。”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将上诉人列错的行政裁定,是否有法律效力?
复议机关在法定复议期限内不作出复议决定,当事人就原具体行政行为为诉讼标的,以原行政机关为被告,请问当
各位律师:本人有个法律问题请教,希望得到大家的帮助! 男女双方在婚姻关系期间,男方于2001年11月背着女方将寄养关系的小孩到民政局办理了收养登记,单方确定了女方与小孩之间的母女关系。2004年7月双方协议时,男方对小孩办理收养登记的事实一字不提,抚养小孩一栏为“无”字。离婚后,小孩随男方生活。2006年5月,女方
环境保护机关对行政相对人作出的行政处罚多少天后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是应该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当事人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三个月还是环境保护法第40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对方这样处理对吗?对方是否有处理不当之处?当事人是否需负法律责任?该怎样处理?
本人的一个表弟,已婚,入赘妻子家,在他出事之前,他的生活一切都很平静正常,出事之后便事件百出,具体如下:6月底出了一次车祸,经抢救及时重获生命,医生诊断为有轻微脑震荡,且颅内有淤血于是便做了开颅手术,住院半个月后,他的老丈人便急匆匆的帮他办了出院手续,出院后的第二天上午,他的老丈人以他偷家里的钱(约
对方这样处理对吗?对方是否有处理不当之处?当事人是否需负法律责任?该怎样处理?
本人的一个表弟,已婚,入赘妻子家,在他出事之前,他的生活一切都很平静正常,出事之后便事件百出,具体如下:6月底出了一次车祸,经抢救及时重获生命,医生诊断为有轻微脑震荡,且颅内有淤血于是便做了开颅手术,住院半个月后,他的老丈人便急匆匆的帮他办了出院手续,出院后的第二天上午,他的老丈人以他偷家里的钱(约
对法院未作出明确处理的行政赔偿案件当事人能否在法定期限内再诉
我在行政诉讼中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法院只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为确认违法,而对赔偿问题未作明确处理!我能否在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行政行为被确认违法之日起两年之内再次诉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