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王律师 我是某民营财产保险公司员工,2008年6月因焦虑症履行长病假休息手续,(公司停发病假工资,社保缴纳至08年10月),今年3月基本康复并向公司申请销假复职,但公司一直拖延要我等待通知,近期公司做出有条件回公司上班的决定,意见如下: 1、不同意回公司上班,可给与经济补偿。 2、同意回公司上班,但需要放弃08年6月至今病假期间的病假工资,自行缴纳08年11月至今的社会保险。 3、公司委托代理律师与我补签一份08年6月我休病假后解除劳动关系的离司协议书,然后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我知道如果仲裁我的权利肯定可以得到支持,但考虑以后的工作,我不希望仲裁,为了能够回公司上班,对意见第2条我能够接受,但第3条补签解除劳动关系的离司协议我能签吗?补签的这个解除劳动关系协议法律效力和我签字的后果怎样?有什么其他办法自我保护? 盼复,谢谢!
我是去年三月份到公司上班,但是当时合同是和公司的人事外包公司所签的劳动合同,我所在的公司变成用工单位,我们变为劳务派遣人员,今年五月底公司和人事外包公司解除合作关系,公司便说我们被人事外包公司减员,现在直接公司来给我们发工资,和上保险,但是没有建立新的合同,七月公司因经营不善宣布倒闭要走破产程序,以
你好 律师 我是某民营财产保险公司员工,2008年6月因焦虑症履行长病假休息手续,(公司停发病假工资,社保缴纳至08年10月),今年3月基本康复并向公司申请销假复职,但公司一直以上报上级公司为由拖延要我等待通知,近期驻南京的省级分公司告知我北京总公司做出的有条件回公司上班的决定,意见如下: 1、不同意回公司上班
你好 律师 我是某民营财产保险公司理赔部门正式员工,2008年6月因焦虑症履行长病假休息手续,(公司停发病假工资,社保缴纳至08年10月),今年3月基本康复并向公司申请销假复职,但公司一直以上报上级公司为由拖延要我等待通知,近期驻南京的省级分公司告知我北京总公司做出的有条件回公司上班的处理意见,意见如下: 1、
本人.男.40岁.05年在某公司总部工作.06年下派分公司.分公司07年解散.其余人员被总公司安置.剩下我一人未被安置.每月发300元生活费.劳动保险什么也没有.现在总公司要辞退我.我现在可以提出那些合理赔偿要求.谢谢.
我们是一个国营企业,生产经营效益、职工待遇不断提高,在2000年初公司实行职工内退制度,公司规定,一般领导男50岁,女45岁一律内退,在内退时公司文件规定其待遇不变。实际上在内退期间,发放奖金标准比在职职工的奖金还低,是否合理。职务能否按一般职工对待,有什么规定不叫享受在职的待遇。
本人07年入职2010年辞职,在职期间一直未签订合同,由于未签合同要求经济补偿双倍工资,法律规定自争议发生之日起1年内为诉讼时效期,争议发生日是从07年入职算起还是从2010年辞职算起,如果从入职算起,这项经济补偿是不是不能得到法律的支持?
我在一家企业干了第八个年头他现在让我走我给说你给我把经济补偿金给我我就走人他说你有单位呢不给可以给我三千元他这样对不对 我只是一个下岗工人单位又没有给我生活费这一家企做的对不对?我应该拿多少补偿金?如果上告他费用是多少?询
我与用人单位因劳动争议打了4次官司。一审,二审;发回重审;二审最终胜诉到了执行局却以种种歪曲理由不给执行;我法律维护权力得不到实现我该怎么办,敬请专家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