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个警察朋友(派出所指导员),他今年8月份带四名警察进行巡逻,路过附近的一条河,因为天气很热,他们便下河游泳。这时他们的两个同事也开着自己的私车来跟他们一块游泳,不幸其中一个淹死,虽然采取救助措施也无济于事。县检察院已经以玩忽职守罪把他关在看守所了,他对同事的死亡要负刑事责任吗?(新疆麦盖提县)
我们这里是一个乡村,村上有几个人想修几栋居民楼,因为赔偿没达成共识,那个开发商就叫了80多个年轻人暴打了一60多岁的老头,当时有人打了110,但是110没有出警也没有去调查,更没有去医院了解情况,现在老人在医院,医药费也没人管,村上的人都很害怕,请问;该怎么办
指使别人打人致人轻伤2人,已被刑拘现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吗
双方因琐事发生矛盾,第二天找朋友带人把对方2人打成轻伤,现在指使者和打人的两个人被刑拘4天.双方经过协商达成和解协议.但派出所说公安局法制科不同意调节.指使人没有前科是初犯,怎样才能达到和解而不被追究刑事责任.
经鉴定犯罪嫌疑人所持有的枪支是以火药为动力的非制式枪支,但因该枪支击锤回转力量不够,不能击发枪弹。此情况下,是否能认定为非法持有枪支,是否能对犯罪嫌疑人逮捕起诉
我被人用刀捅伤左肾,在住院期间已和他签订和解协议,他支付所有的医疗费用,误工费,营养费等出院后再协商,我现在还没有出院,问现在是否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如不追究责任,应如何要求赔偿?
看电视里演的。幼儿园老师带小孩,为了不让小孩闹,只要小孩一闹,就给小孩打注水针。以这种方法来惩罚小孩。问问这种伤害小孩的行为,是否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呢?如果不是刑事责任的话,还有什么其他途径来追究其的责任呢?
深圳挪用公司资金21万,并于5年前归还,是否还可以再追究刑事责任?
律师您好! 我一个朋友曾经于5年前挪用其担任职位的外资公司资金21万元,该笔资金已陆续归还(有归还银行存款单,并且单据上银行打印其姓名),从其最后一笔挪用,到全部归还已过去5年零9个月了,这期间,其将这些资金“悄悄”的还上(上述方式)。广东省关于审理这样的案件,把各个地市分成两个级别,他所在地是深圳
我妈妈前段时间因土地纠纷,一个人在家的时候被邻居两兄弟殴打导致十级伤残。害我妈在医院住院了3个月。爸妈是老实人,经不住对方家老人的哭诉,又念在是邻居。在多方调解下把此事私了了。对方所有费用赔偿了3万元左右。事隔几个月不到,现在,对方家庭把我妈告上法庭,说我妈有殴打对方母亲。要求赔偿。这点,我可以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