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退房结算后被房屋公司算账,要求扣款!麻烦点击查看详细情况
事情经过如下: 11-11日租房合同到期,房屋公司派交接人员对我所租的房间进行清算。出租清单一一详细检查,并无发现问题后,交接人员清算水电费、物业、押金等费用。结算后签名盖章,余下押金需要等2个工作日退还。 我就订车票离开城市,4、5个小时候在回家路上接到电话,说该房子内的洗衣机出现问题,不能使用。说已经叫专业师父查看过,电路板有问题。需要扣除我的押金对电路板的维修! 对于这种情况,房屋公司处理是否违规,而我应如何对应? 烦请各位专家帮忙解答。
我于04年在某国营公司工作并签了合同,07年后公司将我们外聘员工转到人力资源中心签合同.工作地点在本市.09年公司因生产需要要求我们工班3个人短时间轮流去外市工厂工作(1个月1换其他时间在本市工作),我考虑到时间不长,同意了.10年4月公司在没有和我协商的情况下要求我们3个月一换,今年3月某公司因市政工程拆迁,搬到本市某处
我在一公司工作快3年,最近换了新的领导,找了个很歪的理由下调我的职位,说若我不愿意就可以交接走人。这种情况算是公司强行逼我辞职吗?我可以要求公司给我赔偿吗?还有,之前刚去公司时我做了大概半年多,公司才给我签劳动合同,签合同之前公司未交的社保我可以要求公司补交或给我双倍工资的赔偿吗?还有,我现在的现状
我们10个人在亦庄一工地给四川的李*打工,后来由于甲方公司不能履行合同上的条约,我们被迫停工,停工期间问题并没有解决,而公司在没有与李*解除合同的情况下,又把该工程承包给了另一个施工队,我们被逼撤场,公司仅仅按照合同价格给我们结算了工程款,(合同价格远远低于国家定额价格,而且是施工期间拨款价格),现在李
我可以要求哪些补偿或赔偿?(麻烦详细一些) 我是1965参加工作,1989年停薪留职一年,因停薪留职后无法交纳相关费用,1990年单位就把我作自动离职处理了,也没有帮我办理养老保险参保手续。20年来我一直没有工作,也没享受到国家和单位任何的相关补贴和工资。现在起诉到法院,法院已经撤消了单位自动离职处理决定,恢复我
孕妇和公司(麻烦看了详细内容再回答,不要又是一句公司不得解聘孕妇)
我是成都的,最近公司大面积裁员,想裁我但是我是孕妇不能裁,所以公司就用了手段:以公司要在我成都撤销业务为理由要把我调到绵阳,我挺个大肚子怎么可能每天去绵阳上班,而且工作方式是骑着车整天在外面跑(这里多问个问题:就是做销售的一天8个小时骑自行车或者摩托车在外面跑是不是算重体力劳动不能让孕妇做啊?),我
公司先是改名称,现在又要迁址(公司名称改过以后并没有重新签订合同),去新的场址也不签订新合同。我们不愿意跟随公司去新的场址,现在公司又拿出好多补贴出来吸引员工过去,比如交通费,住房补贴什么的。如果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员工还是不愿意去,那我们在法律上可以要求公司给我们经济补偿吗?谢谢!
我们出口的货物由于是长距离运输,所以要求货代公司到货场接货,和对货物入集装箱进行监装,但是由于监装人员对货物装入,缺乏经验,造成1100箱的货物中到目的港后发现近一半被损坏,我们和货代公司交涉,货代公司的回答是,找船运公司解决,但是我们怎么看也和船运公司无关,完成是盲目装箱造成的,继续交涉对方坚持于他们无关,说是我
请问,离职工资结算一般怎么结算?就工资么?还有一般情况公司要付清工资?
我是一个电子商务公司的员工,一直从低做起,9月中旬离职。在公司干了将近9个月,离职时,公司就只跟我结算9月份半个月的工资然后书面写了一些提成。社保,9月份公司就不跟我们清算,而且当时公司说好了 一周后会结清工资以及部分的提成。到现在还没给我清,10号就是公司的发放工资日。想问下这种对于公司不信守承诺或者不
已签劳动合同 被辞退 以下情况是否可找公司要求赔付双倍工资?
您好!我是2011年6月底进入现在的公司,月底通过考核并与2011年7月4号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11年7月4号到14年12月31号(为期三年,其中前六个月为试用期,合同中提到:试用期内甲方可随时解除合同)。公司于2011年10月24号,言我不适合公司工作,提出辞退。请问以上情况我是否可找公司要求赔付双倍工资?谢谢了。
公司在未通知本人的情况下岗位调整后我感觉无法胜任能否要求经济补偿金!
我从2006年8月开始在一家韩国食品公司担任司机到2011年11月公司在未与本人协商的情况下通知决定让我调到车间担当车间管理,由于车间很混乱我没有办法胜任,能否要求公司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