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有一家手机商店,2009.9.23 日早上 9点左右朋友以60元的价格收了一部有故障的2手手机,在收电话之前我朋友向卖手机的索要发票和身份证他说发票丢了身份证没带,但是可以提供本人的真实姓名和家里的电话,我朋友按照他留得电话打了过去,接电话的是此人的妈妈,朋友向她妈妈询问了她儿子的姓名和电话的来源后确认是此人的,就以60元的价格收了下来,但是下午 14点 刑警队却带着上午来卖电话的那个人说他卖的电话是抢来的,把我朋友和收的电话,一起带到了刑警队,在刑警队做完笔录后,接受教育后就回来了。我朋友以为这事情已经处理完了,但是2009.10.20日 市公安局预审科给我朋友打来电话,说让我朋友去一趟,在市公安局预审科又做了笔录,就让我朋友下午再去,下午又去了他们说局长不在处理不了,让回家等消息,隔了4天后市公安局预审科又打来电话又让我朋友去,此时我朋友外出办事没去,他们再也没打电话。2009.11.5日上午预审科的来到我朋友的手机店,说让再去,下午去了又没结果,2009.11.6日上午朋友再次到公安局预审科,他们就把我朋友给拘留了,10天!! 我打电话到预审科询问此事,科长的态度极其恶劣在电话了还辱骂我,说就要以销赃罪判刑,请问我朋友的行为是构成销赃罪吗?现在朋友在拘留所(是行政拘留),我们该怎么办?他们还可以把我朋友转成刑事拘留吗?真的要判刑吗?谢谢
本人于8.21日通过网络摩托吧的摩易论坛以一万元的价格购买一辆本田250型摩托车《因为车属于走私性质,所以没发票合格证》,只是要卖车人写了个证明条,结果买回几天后发现车子有质量问题,所以我又在网上发表交易帖子,想把它卖掉,结果车的失主在网上发现这个像是它的车子,就以买车人的身份和我联系买车,在交易时和公安
本人于8.21日通过网络摩托吧的摩易论坛以一万元的价格购买一辆本田250型摩托车《因为车属于走私性质,所以没发票合格证》,只是要卖车人写了个证明条,结果买回几天后发现车子有质量问题,所以我又在网上发表交易帖子,想把它卖掉,结果车的失主在网上发现这个像是它的车子,就以买车人的身份和我联系买车,在交易时和公安
我朋友有一家手机商店,2009.9.23 日早上 9点左右朋友以60元的价格收了一部有故障的2手手机,在收电话之前我朋友向卖手机的索要发票和身份证他说发票丢了身份证没带,但是可以提供本人的真实姓名和家里的电话,我朋友按照他留得电话打了过去,接电话的是此人的妈妈,朋友向她妈妈询问了她儿子的姓名和电话的来源后确认是此
假如一个开手机店的店主向一个陌生人回收了一台手机,但卖手机的那个人被警察捉获,手机是抢劫来的,店主并不知道手机是抢来的,更没有合作消赃,被警察一同捉获,那么这样店主会被追究什么样的法律责任,会被判什么形??
请问;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在地摊上买东假如买到国家文物违反国家法律吗?遇到这种情况怎样处理?
请问;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在地摊上买东西(购货款350-450元),假如买到国家文物违反国家法律吗?遇到这种情况怎样处理?
房开商在业主不知情的情况下,多次变更小区后续楼盘总平规划获批通过,
房开商在业主不知情的情况下,多次变更小区后续楼盘总平规划获批通过,大量增加建筑面积和入住人口,增加楼层高度,影响小区可见景观.业主如何维权
我朋友是帮人运货的,最近一次在不知道货物是赃物的情况下运货被警方拘留了,现在要先拘留一个月再判,他需要负什么责任吗? 他是在不知道的情况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