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收了抢劫的手机是销赃罪吗
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收了抢劫的手机是销赃罪吗 我朋友有一家手机商店,2009.9.23 日早上 9点左右朋友以60元的价格收了一部有故障的2手手机,在收电话之前我朋友向卖手机的索要发票和身份证他说发票丢了身份证没带,但是可以提供本人的真实姓名和家里的电话,我朋友按照他留得电话打了过去,接电话的是此人的妈妈,朋友向她妈妈询问了她儿子的姓名和电话的来源后确认是此人的,就以60元的价格收了下来,但是下午 14点 刑警队却带着上午来卖电话的那个人说他卖的电话是抢来的,把我朋友和收的电话,一起带到了刑警队,在刑警队做完笔录后,接受教育后就回来了。我朋友以为这事情已经处理完了,但是2009.10.20日 市公安局预审科给我朋友打来电话,说让我朋友去一趟,在市公安局预审科又做了笔录,就让我朋友下午再去,下午又去了他们说局长不在处理不了,让回家等消息,隔了4天后市公安局预审科又打来电话又让我朋友去,此时我朋友外出办事没去,他们再也没打电话。2009.11.5日上午预审科的来到我朋友的手机店,说让再去,下午去了又没结果,2009.11.6日上午朋友再次到公安局预审科,他们就把我朋友给拘留了,10天!!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bx757……(黑龙江-绥化)
提问时间:2009-11-06 2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