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与朋友合伙开了一家美容院,经营费用以及经营收入为两方共同承担(各为50%)。由于当时朋友手里没钱,头期投资由我一方垫付,有签垫资协议,协议上签的还款方式为盈利中扣还。但现在生意经营快一年了都无盈利,我现在是否可以要求他还垫付资金?还有如果生意经营失败关门,我是否有权要求他还我所垫付资金。
我原先开一个综合品牌店,用自个起的店名,经营一年半后03年8月份将店铺移到一个更大面积的地方继续经营,此时和同年龄的叔叔(我父亲的叔叔的儿子)合伙,他出资30万付的房租和装修,经营期间做些广告宣传(我个人经营时也做广告),由于没有合作协议,又没做帐,只纪录了营业额和支出流水,由此发生了问题,2年后即05年7月底
合伙人2001年开设一娱乐场所,营业性质为个体,法人代表为XXX(即我的合伙人)。半年后其邀请我加入合伙经营,我经考察并与合伙人立口头协议后决定加入。按双方口头协议我投入了超过合伙人原投入的设备配置,并补偿了合伙人场所开办时办证等费用,之后相方合伙经营。合伙经营期间,合伙人一直作为该私营企业的法人代表,合
8年前合伙人开设一家企业,半年后合伙人邀请我投资加入合伙经营,经双方协商后达成口头合伙协议,我按口头协议投资后,双方平均持有股份,共担风险共享利益已经合伙经营8年,其间并未订立书面协议,企业营业执照一直以合伙人名字登记。三年前双方商定对合伙企业实行单方经营承包,经投标方式合伙
甲方(我的合伙人)乙方(本人) 合同书内容:经协议甲乙双方决定共同同意投资乘坐皮鞋。 一、投资比例:甲乙双方投资以对等的形式进行投资(各半) 二、利润分成:甲乙双方按投资比例进行分配,甲乙双方均不得有任何议意。 三、经甲乙双方共同投资下,所有财产(注;购进的原材料、以及机器、装备、工具等)属甲乙双
关于张氏家族合伙经营及经济纠纷 实际情况说明 组成形式:合伙经营 合伙成员:张文翰 (张家老大)13136799860 张文斌(张家老二)04648814312 张文举(张家老三)13089546580 白凤久(张玉琴、张家二姑娘) 张玉杰(周福友、张家四姑娘) 资产投入:张文翰投入一些木杆,张文斌投入一匹马,张文
合伙人曾因资金周转不灵,卖掉服装专卖店一半股份,由我方接手融入资金27万,后正巧遇到公司统一要求装修,投入金额大大超出合同约定我方该付金额,近一年店内资金周转不灵时他未曾出过一分钱,而且陆续以各种理由拿走近7万元现金,在近一年期间不停有讨债者上门堵客,严重影响到店面经营,(才得知他已欠下高额赌债)。
和朋友合开的店,合伙人报假账让财务做假账,利用公司的钱,私自若用公款放高利贷,亏空金额估计在30万左右 请问 这可以构成犯罪吗? 需要什么证据 才可以立案呢? 谢谢 有线索 报案 会立案吗? 不是公司 只是共同经营的店 个体经商 和 注册的公司 有什么 不同吗? 会影响到是否能 不能立案、
我和一朋友合伙经营一公司(没有正式营业执照,属于挂钩经营的),就是一个私营挂靠企业,我方占90%投资额,他方占10%投资额,由于当时他方没有出资投资在公司运营方面,由我方代为垫付10%资金,现在因为合同终结问题需要向他追讨合同期股份资金,请问没有正式营业执照没有财务制度,经营一年财务账目混乱,能不能向对方追
08年我和两个朋友(甲方、乙方)一起每人出资10万元开店,大家约定我和甲方两个人在店里打理事务每月大固定工资报酬,同时约定利益分成每人3分之一,风险公担三分之一。经营两年后由于工作量大事情多,在店内经营的我和甲方要求三个人一起协商给我们两个加工资报酬,但乙方不同意,最后大家协商就定签订一个协议,内容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