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岳父现承包一荒山种植果木,因山脚下建有王姓、李姓两家民宅,王姓、李姓自说担心山体滑坡(疑为再建房子),自开垦挖我岳父所承包的荒山,未得到任何批准。请问是否侵权?我岳父是否应得到相应补偿?
我从几个堂哥手上转让得到一块邻村130亩的荒山造林承包合同,我跟堂哥签订了转让协议,并经过邻村生产队队长村民小组成员签字同意转让我承包,该村村委会也签订了同意转让的意见,为了给这块荒山造林,我前后投入了5~6万元开路、炼山,现在该村的村民都说我承包的合同无效,要求立即我停止造林工作,并提出比较苛刻的条件要
87年大批职工下岗,农场为了减轻农场负担。让职工自筹资金开发荒山。幷颁发了【土地开发使用证】而且年年收取租金。我想问问下岗职工自己开荒的荒地使用权到底是谁的,如果要自愿还林可不可以。 补充:开发荒山确切时间是94年。
自己开垦的荒山,种了一部分果树,大概有20年了,前几天得到消息可能工厂要占地,结果没过几天这个山被村主任偷偷承包给别人,怎么办? 昨天找到村里,村里给开了个证明:这个荒山意志由我在种,这个证明有用吗?
您好,我家有一座荒山以前有一条通往隔壁村的便道,现在要修一条八米宽的水泥道,是村村通,要占用五十米长的便道和荒沟几十米,都是我的承包范围,现在只有队里和村里的证明,请问我可以向政府提出补偿吗。
我是江西农民,我家80年代开垦我村我所属小组集体荒山,种果树,现今果园被征,在征地时,县征地工作小组、村干部、小组长、部分组员及我家成员及丈量土地及分配时现场决定:谁开垦,就归谁。现今补偿费已划入我家帐户,可现在小组长及部分组员却说:我家只能得青苗补偿,土地补偿费要归小组。请问具体应如何分配。还有就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