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刚刚离婚,房本是两个人的名字,车辆一台。在离婚协议上我都没写财产分配。我们之间达成协议。所有权都归我。可是离婚协议上没注明。我现在无法更改成我的名字。请问我是否可以在去民政局从新协议。如果不行应该怎么办。费用能最少。
请问:离婚前我名下有一套房屋,协议离婚时同意房子归前妻所有,但现在离婚已经1年半了,房子仍没过户,在询问前妻时她同意不要房子,这种情况房屋可以算是归我自己拥有吗? 再问下:补充协议需要到什么地方公正?双方签好后,不公正行吗?
我老公是一名外地部队武警军官,我们的婚姻是否算军婚呢?当我们的离婚协议无法妥协时,(例如,我拟的协议他觉得太简单不同意;他拟的协议我觉得太无理字眼抓得太紧时)有什么方法可以解决呢? 若他拟的协议中注明一条"男女双方各自退还前期交往时的物品.即:男方退还女方母亲送予的黄金项链1条;女方退还男方及男方父母送给的金
杨先生3月与前妻协议离婚,两人协议两套房产一人一套,双方同意,经过民政局盖章,现在杨先生想要卖掉他的这套房产,(该房产证上是写的杨先生的名字),房产局说,这套房产不属于他个人,属于夫妻共有,还有一半房产属于他的前妻,需要往房产局交纳一定的费用才能卖掉这套房产,说民政局没有权利进行财产分割,请问,两人协
判决离婚后,一方出国,目前取得外国国籍,双方为了孩子,协议同意变更孩子的抚养权的问题
我的哥哥,于2004年经法院判决离婚,男孩随母亲在国内生活。现我哥哥已经取得外国国籍,为了孩子的学习和成长的考虑,也经过孩子本人的同意,目前双方协议同意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即变更由孩子的父亲获得孩子的抚养权,现孩子已经13周岁。请问应该如何办理抚养权的变更事宜。
请问民政局离婚后,我们双方再自己写的离婚协议没有手印没有公证。只有双方签字有效吗?
民政局离婚后,我们双方再自己写的离婚协议没有手印没有公证。只有双方签字有效吗?
双方都同意协议离婚,所有事情都谈妥了。但是现在女方迟迟不配合办理手续,以找不到房子为名 就是不搬出去,不办手续。问如何能尽快解决?是否可以起诉 限时让女方搬出去?
请问孩子2个月大,女方和男方双方协议离婚,当地民政局可以办理吗?
我是女方的,我打了好几次电话去当地民政局去问,他说婚姻法律法有写明孩子未满一周民政局不受理离婚。但是我问了好几个律师说可以在民政局弄,不需要走律师楼线。那到底是怎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