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茉莉花革命闹腾的比较厉害的时候,我因在百度贴吧的一个帖子里跟帖,表示自己也听说过此事. 国保就以此为理由以煽动颠覆国家罪将我刑事拘留14天,然后以"情节显著轻微"释放,但是就一直不给撤案,还长期监控我; 请问律师,我的跟帖是警方唯一的我参与了茉莉花案件的证据,这个跟帖的内容也就是一句话"我也听说过这件事", 那么警方的"情节显著轻微"合理吗?难道不应该是"不构成犯罪"才对吗?
陈某以虚假的身份证件应聘某单位私企当运输驾驶员,骗取了信任而任用,继而在次日出车途中将两箱货物抵卖折人民币500元,又并从客户中收到的1000元货款作为己有逃之夭夭。事后,没有自首也没偿还货款,继续逃离。
我被人酒后闹事打成轻伤二级,请问张老师对方的这种行为构成犯罪
我被人酒后闹事打成轻伤二级,请问张老师对方的这种行为构成犯罪吗?能不能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