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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这种行为算"情节显著轻微",还是"不构成犯罪"?

这种行为算"情节显著轻微",还是"不构成犯罪"? 2011年茉莉花革命闹腾的比较厉害的时候,我因在百度贴吧的一个帖子里跟帖,表示自己也听说过此事.
国保就以此为理由以煽动颠覆国家罪将我刑事拘留14天,然后以"情节显著轻微"释放,但是就一直不给撤案,还长期监控我;
请问律师,我的跟帖是警方唯一的我参与了茉莉花案件的证据,这个跟帖的内容也就是一句话"我也听说过这件事",  那么警方的"情节显著轻微"合理吗?难道不应该是"不构成犯罪"才对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sanyua……(北京)
提问时间:2016-05-05 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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