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在2009年11月我为前夫在农村合作社的一份贷款作担保(在此时间之前我们已经办理离婚 ),连我在内有两人担保,现在前夫在银行银行的贷款至今未还,现在他人也音信全无。我有什么办法可以保障自己的权益?当初离婚时,协议上说明每月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可至今一直没有支付,我可否申请取消他孩子 的探望权?
因为父亲赌博将家里的半辆湖州本地出租车卖给陈先生,还有半辆的所有权在父母离婚的时候用合同写给母亲,同时还有半辆车的是要权租给王先生,每个月王先生要交租车费(也称作“班费”)2600给我母亲(王先生的2600通过先交给陈先生然后由陈先生银行汇款给我母亲)现在因为父亲瞒着母亲想陈先生借钱12000,近日母亲发现陈先
前夫的姐姐欠我钱,但没打借条,我只有和她的电话录音及一张汇款凭证,但凭证上写的不是她的名字,当时打到她同事的帐户上的。法官要求我交证据并刻了录音在光盘上交给他,后来说要做录音鉴定,但前夫推拖说联系不上他姐,所以法院就说我证据不充足,驳回了我的债权起诉,只判离婚。孩子的抚养费只同意前夫出5百,根本就没
因为父亲赌博将家里的半辆湖州本地出租车卖给陈先生,还有半辆的所有权在父母离婚的时候用合同写给母亲,同时还有半辆车的是要权租给王先生,每个月王先生要交租车费(也称作“班费”)2600给我母亲(王先生的2600通过先交给陈先生然后由陈先生银行汇款给我母亲)现在因为父亲瞒着母亲想陈先生借钱12000,近日母亲发现陈先
今天上午一个重庆农村商业银行的找到我,说以前我父亲在世时在他们那的借了钱,说是本来2007年8月20就到期了,当时没来要,我们家人也不知道。现在过了4年了,按《民法通则》及相关司法解释,借贷双方如果约定了还款时间,只要超出还款时间两年的时限,放贷人未及时追讨,可视为自愿放弃债权。现在银行的过了4年来要款,这
通过中介买了一处二手房,在签买卖合同前一天去房产交易中心拉过产调,上面仅有银行的抵押贷款,签订买卖合同后我们首付并敦促房东还掉了银行贷款并注销抵押状态,而且我们在签好买卖合同去做了预告登记。 但在过户的时候问题出现了,此房产已经被其他人通过法院申请保全,原来房东曾向人借过钱,后因无钱偿还,借款人通过
你好,本人刚转接一干洗店店铺,而一位顾客曾与以前的店主发生了衣物丢失的赔偿纠纷,而前一位店主给了我200元叫我转交给客人,现在这位客人就说他不服200元的赔偿,要我赔偿给他,还说我既然转接了店铺就应该转接了前任店主的债权债务,有这样的说法吗?早知道这样我就不会做好事帮忙转交给客人了,要这样的话,以后还有谁
我爸以前是农村的会计,那时候的生产队里没有钱,就有把私人的钱拿出来放贷给高利息的说法,说是一百快钱一年有五块钱的利息,家里就放了一万多块钱出去了,可是后来农村的政策变了,现在成了没有债主的债了????连本钱都收不回来了.
1年前将信用卡借给朋友用无欠条,他用他还,至今年2月开始每月还5%最低还款,至10月,人逃离,据悉有外债,但有房产,问:能否确认债权?上海签购单能否调取(时间上有无限制),如果调取没有其签名或商户冒签怎么认定?熟悉操作流程的可简述操作流程发送至hu_tong1991@hotmail.com并留下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