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女方拿走所有证件离家10多年,未尽过妻子的义务,这种情况算的上是遗弃家庭成员吗?男方有权要求精神赔偿和损害赔偿吗?
我和丈夫分居,女儿由我带着,丈夫不肯承担女儿的部分生活费用,不来探视女儿,不管不问,而我又无力独自承担女儿生活费用,我是否可以女儿的名义起诉她的父亲遗弃家庭成员,法院会支持吗?需要什么证据?
我和丈夫分居,女儿由我带着,丈夫不肯承担女儿的部分生活费用,不来探视女儿,不管不问,我虽有工资收入但无力独自承担女儿生活费用,我是否可以女儿的名义起诉她的父亲遗弃家庭成员,法院会支持吗?
我有一对不满3周岁的双胞胎,孩子出生后因男方父母不予照顾,所以我的父母将我和孩子接回娘家并在男方同意的情况下就近租了一套房子以便照顾已有三年的时间,但现在男方却以我住在娘家为由对我和孩子不闻不问,分文不给并且已经分居一年多,现在我和孩子的所有花费全由父母承担我因在家照顾孩子无法工作,没有经济来源男方
媳妇遗弃我以婚三年,有一个女儿,一直是我父母带,父母很辛苦,可老婆一直对我父母不尊重,我多次合解无效,给我带来精神压力,严重影响我的工作,无法在维持婚姻,想解除婚姻。老婆不愿意协议 离婚。 请问我怎样做? 谢谢!
我和我老婆是2010年四月份分居的。2010年的八月份我起诉离婚,法院不判离。我们有一个儿子,现在两周岁半。2010年分居后,孩子跟着我,由我和爷爷奶奶照顾。分居后我老婆大概每两个星期来看孩子一次。去年的十月份,她来看孩子,因为没有离婚,我提出大家一个月一个人轮着照顾。虽然我母亲退休在家但她母亲也退休在家,她是
媳妇和我结婚一年多,今年6月份孩子出生,8月出因为和我吵了一架离家出走到现在,给他打电话也不接电话,给她父母打电话,他家父母意思让他女儿和我离婚,当时媳妇走的时候拿走了自己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孩子现在又我照顾,请问这算遗弃家庭成员吗?如果是我该怎么办? 当时结婚是因为拆迁而接的婚,当时结婚是因为拆迁为了
媳妇和我结婚一年多,今年6月份孩子出生,8月出因为和我吵了一架离家出走到现在,给他打电话也不接电话,给她父母打电话,他家父母意思让他女儿和我离婚,当时媳妇走的时候拿走了自己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孩子现在又我照顾,请问这算遗弃家庭成员吗?如果是我该怎么办? 当时结婚是因为拆迁而接的婚,当时结婚是因为拆迁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