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flash动画2001年上传到某网站平台进行交流和共享,现在该网站未经我的允许利用我的作品进行下载收费商业行为。请问: 1.该网站侵犯我的哪些权利? 2.我该怎样维护我的权利? 3.给我提供些资料我学习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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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与B为好友,喜欢小说创作。一日B到A家拜访,交谈中A提到自己正在创作一本长篇小说,并将部分稿件给B看了。回家后,B赶忙将看到的A的小说情节略加修改就以短篇小说形式出版发行,此时A尚未完稿。 (1)若A此时知情了,能否告B侵权? (2)A不知情,并写完了小说出版发行。B反告A抄袭其短篇小说。A应如何应对?
您好!我之前是一个作文培训机构的老师,现在已离职,但单位让我把之前上课用的课件留下,交给新老师上课用。这些课件有些是根据培训机构提供的教材制作的,有些是根据学生的情况,我自己补充的。想咨询一下,对这些课件,我是不是享有著作权,单位这种做法有法律支持吗?谢谢!
我想请问,使用报纸上刊登真实人物介绍和访谈,以此为原型创作的电视,算不算侵犯著作权? 例如,电视台对某个人物进行采访,这个人在电视里说的话,我在小说里使用这个人的原话,算不算侵权呢? 在电视里采访里说的话,有没有口述著作权呢? 请问,什么叫做合理使用呢? 电视台的采访怎么也有口述著作权呢? 口述著作
双方合作,一方作图,一方文字,可分别使用的作品,一方是否可以对共有作品单独申请著作权登记?只要登记时说明为双方共有即可?还是只能申请自己这部分的著作权?因双方对共有作品均享有著作权,且可单独行使除转让外的著作权,那么,如一方不能对共有作品申请登记,是否会牵涉到对要求申请一方的登记权力的侵害? 问题补
我在07年抄袭一20多年前的论文发表在原是内部资料后变为公开出版的校刊上, 当时是从一旧笔记本上转抄而来,不知出处与作者。作者在09年告发,要求侵权 赔偿3000元以上。我提出要按获利(包括直接和间接获利)的实际数额加倍赔偿 。这也是法理上利益相加与相减的原则。现在事实是我抄袭此文的动机与目的是 不为
一本高中的教辅书,很多题目来自历年的高考题、各地模拟题、未知出处的题目,引用这些题目是否构成侵权。补充:好些题目可能被其他教辅书引用过。 而且难联系出题作者,难以当即支付相应报酬。 什么叫做公证提存相应的费用??有什么办法可以解决问题里提到的麻烦??市场上很多教辅书题目很多都是这样构成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