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律师 你好 因公司经营重组,故需要裁掉一部分人员,很遗憾本人也是其中之一,在公司宣布裁人之前,本人曾请病假去医院诊断,现在公司的赔偿是N+1,这明显违反劳动法第四十二条:(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那我现在该得到的补偿是多少? 十分感谢,我在线等你结果
我是2011年3月10号进入该公司,并签定了劳动合同,合同时间为期一年时间为2012年3月9号。就在9月30日我请假回家,请假时间10月1日-10月15日,得到经理批准后我就回家了,本打算10月12日去上班并在10月10通知了领导,安排我的班表,可是10月11日领导叫我不用去上班了,我问为什么,他说老板已经开除我了,我不明白,我是经过
老妈在纺织厂打工,乘坐由厂方提供的中巴车,因车子颠簸致腰椎骨折,这算不算工伤,应如何赔偿?
我于7月26日入职,与公司签订三年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为三个月。10月25日三个月试用期满后,我向公司递交了转正申请。可是,在试用期满一周后,也就是11月1日,在没有任何事先通知的情况下,公司以我试用期无法达到工作岗位需求为由,解聘了我。并在我的再三要求下,开具了解聘通知书,但是,已解聘通知书为公司备档文件为
我于7月26日入职,与公司签订三年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为三个月。10月25日三个月试用期满后,我向公司递交了转正申请。可是,在试用期满一周后,也就是11月1日,在没有任何事先通知的情况下,公司以我试用期无法达到工作岗位需求为由,解聘了我。并在我的再三要求下,开具了解聘通知书,但是,已解聘通知书为公司备档文件为
我于7月26日入职,与公司签订三年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为三个月。10月25日三个月试用期满后,我向公司递交了转正申请。可是,在试用期满一周后,也就是11月1日,在没有任何事先通知的情况下,公司以我试用期无法达到工作岗位需求为由,解聘了我。并在我的再三要求下,开具了解聘通知书,但是,已解聘通知书为公司备档文件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