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企业属于有限公司,企业里负责采购和保管商品的副总,利用职权为自己捞取不少好处,几年来买了车又买房,企业却承担了不少损失,没有人敢管,请问到那里投诉。
员工工作后一月内未签署劳动合同,后公司在为其办理合同过程中,其因应聘其他单位离职,导致公司岗位空缺,公司没有同意其离职,且未拖欠其报酬。后其提出双倍工资要求,作为小企业该如何应对?
高校应届毕业生(实际毕业时间09年6月),2008年11月通过应聘进入公司财务部,从事出纳工作, 没有毕业事先公司也是清楚的,试用期(2008年11月22日至2008年12月22日月薪1000元);试用期后未与投诉人签定正式的劳动合同。员工于09年3月9日递交辞职报告,领导签字同意离职。可公司一直拖欠员工2009年1月、2月、3月份的工资
我们是深圳大迪汽车的原售后维修部,去年3月30号我们在深圳撤站,当时与大迪汽车集团财务部对帐是还有9000多远的配件款还没有结算给我们,另外我们还按照大迪汽车集团的要求购买了16000元的配件,当时是承诺如果撤站了可以将配件退回退款。 4月1日之后我们一直用电话或者是催款函形式请求大迪汽车集团结算款项和配件的处
今天下午2点盛大公司热血传奇154区开区 我进区后由于系统问题造成我的元宝少了而购买的东西却不见了 我几次电话联系盛大工作人员长达3小时最后回复是3个工作日内给答复 但这游戏开区时间与利益是直接挂钩的 而且害我焦急等待3小时我可以起诉他们补回损失吗
各位律师好,我是一个软件公司企业的企业主。事情如下: 我公司四月份承接外地项目(项目周期3个月到四个月),招聘两名员工赴外地工作,合同上并未写工作地点,但已经事先打招呼,并且提供适当的出差补助。 在项目最后的期间(最忙的时候),其中一名员工,在未和经理确认的情况下,私自离开岗位,回到其所住城市。
员工在工作过程中有挤伤手指、碰破头等轻伤(不构成工伤)发生,公司应该支付工资。考虑今后若再有比较严重的伤势出现,不能无章可循。想咨询一下,怎样确定上述这种工伤(企业内部算作工伤)的工资标准?是支付100%的岗位工资(不包括奖金等)?还是只支付岗位工资的70%或百分之多少?这种情况有无法律依据?
原本4人在中山合伙的一公司,现在公司要在浙江杭州成立子公司,我单独一方作为子公司50%的大股东。现在已经在开始准备注册运营中,但还没有确立好各方的关于股份等等的关系,请问如果制定一些合同条例更能保障我方利益?谢谢!
结婚4年半,孩子的父亲却一直谎称在工作。无业游民4年,除了每天游手好闲的逛街、网吧游玩,还要经常藉口加班,完美的欺骗到了所有人。 十天前被抓先行,离婚是在所难免的,但我们的孩子才4岁,他爸爸没有多少存款,完全的啃老族,孩子的奶奶有两套房子,但没有房产证(孩子的爷爷,癌症还有一个月寿命了),孩子我一定要
本人知道实情了,收到该企业发来本人使用外挂的时间和类型,我记起了,那次我知道,那次我玩的时候,在72街仓库地图,在管道的时候,前面那人是英雄,但拿的是毁灭者,我们在管道的人全部无语,那人说我显示是英雄啊,然后一个恶魔之子上来,把他的毁灭者用震荡震掉,掉我脚下,之后我就好心想捡起来扔给他,谁知我拿起毁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