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02年开始供职于一家私营企业工程技术部门,原先负责企业其中1条生产线的工程技术管理,管理着7个技术员。在今年金融危机来临的时候,企业进行人员收编,把我负责的事务安排给另一位管理者,我则闲置在一边,既不安排其他岗位工作,又不按劳动法进行补偿辞退。我的薪资待遇也没有变。劳动合同要到2011年才到期。目前这种闲置状态已6个多月了,想自己辞职,但公司肯定不会有半点补偿,说实话工作这么多年又有点不心甘。这样耗着也不是办法,所以我想请问律师朋友我这种情况通过法律怎样才能获得经济补偿,有法可依吗?希望你能细解,非常感谢!!!
在原单位有劳动关系,已经享受劳保,在其他企业上班的人员被后者辞退,是否需支付经济补偿
我公司有一名员工在原单位有劳动关系,享受劳保,现在我公司就职,现在要辞退,他是否需支付经济补偿?
企业未足额支付加班费用,我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获得经济补偿吗?
我2006年9月到目前的这家公司,自2006.9到现在,公司对于办公室人员的加班,平时和周末一样都是15元/小时,且根据专员级别,起算时间也有不同,如初级:是1小时起算;中级:是2小时起算,低于2小时的加班都不计算在加班时间内。这个标准是公司的内部规定,请问: 1.公司的这种加班制度合法吗? 2.我可以以"公司未足
一个职工在一私立学校工作8年,合同将于2009年7月30日期满,7月5日学期工作结束进入暑假,这时单位口头通知不续签。另外,单位存在未办社保、克扣工资情形。 由于规定合同到期终止的没有08年之前的经济补偿, 那么,职工在7月10日申请仲裁,以单位“未办社保、克扣工资”为由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8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我是深圳市一家设计公司的员工,工作地点一直在东莞,从2004年11月份入职的,最近跟公司签的劳动同合是从2008年7月14日开始,2010年7月13日到期,至今公司还没跟我续签合同,9月16日公司置布东莞的这个组撤消(转给别的公司),给我3个选择,1、调回深圳;2、留在常平,转到新接管的公司;3、公司不管了,自己走人;(注明:
因认定无效劳动合同、特定条件下订立劳动合同、职工流动、用人单位裁减人员、经济补偿和赔偿发生的劳动争议
本人八二年上班与单位签订了无固定期合同,零二年单位以减员增效为名与本人解除了劳动关系,当时补偿四万多元,现在每年的养老保险逐年上涨,一零年将近六千元,现在的物价和几年前已经大不一样,像我这种情况现在是否还可以向单位索要物价上涨的补差。
本人因家庭原因,向公司提出解除合同的申请。现申请报告已获得批准,请问此种情况是否能够根据劳动法的规定获取经济补偿?另外,此类经济补偿是否可以按照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进行?还是按照我们地区的平均工资进行?
进公司已有二十多年,集体单位,签订的无期限合同。在分公司做管理工作,近几年没具体工作可做,一直在闲杂中,个人觉得是在浪费青春,想辞职。请问能得到经济补偿吗?谢谢!
我是海南省琼中县农机厂的职工遗属,我要反映的问题是:2006年琼中县财政局和琼中县人民政府批复了琼中县农机厂的改制立项申请和企业关闭申请,并依程序成立了改制工作小组,进入了改制程序。农机厂因债权债务较重,县财政局资金支出能力紧张,故县改制小组未能及时将改制方案和职工安置方案上会,因此并未召开职工大会和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