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拆迁的问题,大队里把我爸爸的宅基地转到我老公的头上了,宅基地的名字是我老公的,是105.99平方,另外有3间房子是准备给我爸爸到百老归天的时候是66.5平方,作为3个子女平分的房子。现在我弟弟宅基地批下来村干部知道拆迁了,不给我弟弟造房子,村里把我弟弟宅基地钱和准备好的材料的费用给他了,然后村干部拆迁办把我宅基地上的另外3间房子给了我弟弟,我不同意啊 ,我们去找村拆迁办,村拆迁办说这房子是我爸爸的,村拆迁办把我家的宅基地的房产跟我弟弟平分了,但是我家宅基地的土地权是我老公的,我宅基地上的房子是我爸爸的 当时没领房产证,现在就是一个宅基地2个房产证了,然后我们拆迁我老公签字了2套房子合法吗
爸爸在农村批的宅基地,女儿已出嫁,但户口在家,女儿可以用来盖房子,并且房产证上写女儿的名字吗?那这个房子是不是归女儿所有?会有什么问题?
我们这边要拆迁。他说拆多少到时补多少。比如我这是270平方。到时他们建好了。他提供几种户型让我们选。我们想选4套房。他说补给我们宅基地证。那我纳闷了。。。给房子不是给的房产证吗?宅基地证只是对那块土地的使用权。 他们说说补的是宅基地证。那我到时拿房子时。。。是不是还要给什么钱啊给开发商?还是怎么样啊
我2004年买了一块宅基地(我是城市户口) 宅基地的村委说我的建房许可办下来了快拿到了,我看过相关信息说城市户口不能买宅基地,我不知道拿到建房许可后我能不能盖房,之后能办到房产证吗?我将来会遇到些什么问题。实在不知,急呀。 请教律师帮我指点
2004年买了一块宅基地 ,现在村委说建房许可马上就办下来了。请问拿到建房许可可以盖房吗之后能办到房产证吗 能使用多少年呢 我真是一头雾水 请教律师指点 谢谢
我们拆迁时宅基地面积有争议,在工作人员协调下我们把一个房产证上的一部分签了协议,另一部分做了财产保全
我们拆迁时宅基地面积有争议,在工作人员协调下我们把一个房产证上的一部分签了协议,另一部分做了财产保全,现在有同样情况的村民做了司法诉讼,请问他们的结果对我们有帮助吗
我想问在2005出台一个法律条款,是说房产证是夫妻一方的名字,那有名字的一方就可以出售该房子,这个条
我想问在2005出台一个法律条款,是说房产证是夫妻一方的名字,那有名字的一方就可以出售该房子,这个条款是什么时候废除的?????
我爸爸97年过世了,目前我家宅基地证上还是我爸爸的名字,最近妈妈的议建是想把宅基证名字更为我和妹妹的(妈妈已再婚目前在我家)。请问这样可以吗?又如何更为房产证呢?
请问父亲的宅基地给了堂叔盖房,但宅基地证是写父亲的名字,但房子是堂叔盖的也是堂叔一家在住,这个房产属
请问父亲的宅基地给了堂叔盖房,但宅基地证是写父亲的名字,但房子是堂叔盖的也是堂叔一家在住,这个房产属谁啊?当时堂叔承诺这个宅基地他先盖,以后有新的宅基地分配时无论是他自己还是他的儿子们谁拿到新宅基地,都将还父亲一座新的宅基地。后来父亲过世了,堂叔和他的儿子们写了份东西给我们,内容大意为以前盖了我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