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今年经济效益不好,我现在怀孕4个月,公司强制要求我们放假,工资每个月发800块钱,我可否不执行公司要求,继续上班
因为现在公司需关门装修并更换新的管理公司,所以将原公司全部人员解除劳动合同,可是由于我是怀孕员工,公司不能与我解除合同关系,所以就让我回家休假,可是在这休假期间公司只按重庆市的最低生活保障每月260元支付工资(产假工资除外),休完产假后再看有没有合适我的工作岗位,如果没有继续回家休息,还是给每月260元的最低生活保
我是一名公司职员。公司去年11月成立,今年3月14号招我入职。入职后的一次出差中见红才知道我怀孕了。公司没有和我说过什么,我一直也兢兢业业的上班。现在7月份了,公司突然提出辞退我。不给任何补偿,我上网查了些资料,公司是不能辞退孕妇的。我就想咨询一下,具体我应该怎么维权?怎么通过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谢谢
1、与公司签定合同是2010年12月30日至2012年12月30日,现在怀孕了,公司给我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并且告知现在不用去上班了,此通知是重庆分公司开的,但是我的劳动合同是盖的北京总公司的章,重庆分公司法人代表签的字。请问我申请仲裁是告北京总公司还是重庆分公司。2、2010年12月16日入职,但是签劳动合同时间是12月30日
您好!我是一名在公司工作3年的老员工,现在我怀孕5个月,怀孕前一个月刚刚是项目经理试用期(试用期为6个月),但怀孕2个月时就因怀孕调动岗位,以至于我不能完成试用期的任务,现公司以我未完成任务为由不给我项目经理转正,还要降我的工资和岗位,请问公司这种做法对吗?我可否要求他们赔偿?
您好!我是一名在公司工作3年的员工,,现在我怀孕5个月,怀孕前一个月刚刚上项目经理试用期(试用期为6个月),但怀孕2个月时就因怀孕调动岗位,以至于我不能完成试用期的任务,现公司以我未完成试用期任务为由不给我项目经理转正,还将我降岗降薪,请问公司这种做法对吗?我可否要求他们赔偿?
我怀孕三个月了,之前怀孕不到2个月的时候想辞职,女老板说你怀孕了可以一样上班,劝了我1个多小时,后来我说好吧,我先干着,真撑不住到时会提前告诉你.现在3个月了,男老板嫌上个月赔钱,要我交接工作走人,我跟公司没有签合同,但干了一年零4个多月了,我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利益吗?公司应该给我什么赔偿呢?
公司是韩国在杭州的一个办事处,所以合同是和杭州外服签的2年期合同,从09年11月到今年11月份到期,但是我已经怀孕快7个月了,上个星期公司提出合同到期后将不再续签,让我可以从这个月开始休息不用来上班了.但是根据劳动法规定孕妇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是不能解聘的. 请问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力呢? 如果公司一定要解除劳动合同
大家好! 事情原委:我老婆在某公司上班已4年之久,今年怀孕,预产期是明年4月18日。由于身体反应太大,尿检中酮体+1,属于重度呕吐,因此我老婆就请假回家休息了,因为是朋友开的公司,我今天问起他老板,以下是我们的对话: 他老板刚开始说:按离职处理。 我说:有没有产假 他老板说:产假是在职人员可享受的
怀孕期间,公司要解除劳动合同,该怎么补偿? 我老婆现在有6个月的身孕,被公司辞退,劳动合同要到2012年11月29号,今年8月的工资到现在还没发 。没有任何书面通知辞退,就是直接通知我不要上班了 。经过我们协商公司给于《八月份工资发给我老婆,在补九月份一个月工资,五金交到合同到期〉 我现在应该怎么做才可以维护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