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方于2011年10月21日与甲方签订贸易合同,合同规定甲方在合同签日起四个工作日向乙方支付总货款的30%预付款,至今11月1日我方未收到甲方的预付款,多次沟通未妥,请问甲方是否存在违约责任
现甲方提出解约,我方怎样维权
各位律师好: 事情是这样的,我是08界的毕业生,当时和广州的一家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上面有这么一条: “其他约定:应届生本合同期内违约须赔偿企业为帮助应届生解决第一年住房困难而预支付的房租300元/月*12=3600元(按实际发送月数赔偿),户口档案办理的费用750元。” 现在我辞职了,请问这个赔偿合理吗?需
我的房子建筑面积48平,装修过程中装修公司出现多收款现象,本来预期水电改造1800元,改之前问他们2000能不能下来,他们确定能,才让装修公司负责改水电的。可是最终改完之后要4300多,而且装修公司老板态度特别强硬,并说最多只能便宜一百,我觉得这其中有敲诈行为,早告诉过他们如果超过2千我就自己另找人。现在工程刚过
在二手房交易中补充协议规定,“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以总房款的20%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守约方”的规定,是否符合《合同法》?违约金是不是过高?
本人于2007年6月购买内蒙古呼伦贝尔卓达公司开发的卓达花园楼房,并签订合同。合同上写明窗户是3层玻璃,而交付时是2层玻璃。固本人以不符合房屋交付要求为由与开发商交涉到现在没有结果。 上述情况是否开发商违约?应如何处理?
租赁合同上写明,若违约,乙方将定金作为违约金交予甲方,现甲方要求多一个月租金,是否合法?
具体内容如下:若乙方在未支付全额租金之前违约,乙方只需将押金作为违约金交予甲方,2)若乙方支付全额租金之后违约,甲方无需返还租金,只需退还定金。现在的问题是,我在未支付全额租金之前违约,甲方要求我缴纳押金以及一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我是否可以不予理睬,且受法律保护?
我购买了一套期房,当时因为手头紧,就和开发商约定先交部分首付款,等手头宽裕了再补交其余首付款。现在准备补交这部分首付款了,但是不知道合同问题怎么处理。请问我是应该与开发商签订新的预购房合同呢,还是在原来合同的基础上签订一份补充协议?或者哪种更好。
在合同中只写乙方违约赔偿,未写甲方违约赔偿,合同是否生效?甲方是否可以违约?
在合同中只写乙方违约赔偿,未写甲方违约赔偿,合同是否生效?甲方是否可以违约?
1,甲方在出租铺面过程中,如因甲方的原因使承租人无法使用铺面,不及时履行维修和管理义务及其它严重损害承租人利益的行为,乙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退还租金。 2,乙方若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的有关规定,视为违约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租房,不退租金。 请问甲方对乙方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法庭会不会判甲方赔偿乙
房屋租赁合同没到期,甲方公开招标新租户,甲方是否违约,乙方怎么办?
在学校内租的房子开商店,合同是跟上一任校长签的十年合同,新校长上任以后,在学校信息栏公开招标新租户,竞标者报名交2万元意向金,租金10万起价,甲方没有任何方式通知过乙方,乙方对这件事一点都不知情,合同上没有写甲方违约的赔偿问题,请专家作答,谢谢。
因出卖人想违约而不收房款,导致没有合同约定日期交付房款而败诉怎么办?
因出卖人想违约而不收房款,导致除了订金以外,没有合同约定日期交付房款而败诉怎么办?没有书面证据证明合同约定期限内买方想付房款可出卖方不收,如果上诉找什么证据更好些? 像这种情况注定上中审就还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