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朋友与公司有劳动纠纷,请律师帮忙解答.谢谢! 公司性质:港资企业 事由: 我的朋友在此公司任职某部门的生产主管 公司地址在广东省恩平,我的朋友与公司签了2年合同.合同是在2008年底签的.合同是当地劳动局发的. 我的朋友在4月时因病曾做过手术,当时向公司借了2万元作手术费,当时只是签了一张借支单(借支单内容只是写了医疗费用),我的朋友在9月尾时便向公司口头提出过要辞职(因公司所给的压力太大了,有时员工做错事还要扣他的钱)但当时公司老板就要求把钱还清了才可辞工走人,当时已还了4000元了(公司要求每月还2000元,在发工资后每月归还) 在10月24日星期六(公司一般星期六/日休息的,但公司所有的部门主管及文职凡是星期六/日或平时夜晚有事做都要回公司上班,没有加班费的,而公司从8月份开始好忙,根本就没有怎样休息过)我的朋友写了一张请假条(请假21日至一个月,事由:因家中路途遥远,回家结婚,需请假21日至一个月)给公司同事代交给公司人事部,当时并没有致电公司有关领导.但是到了星期一即10月26日,公司致电给我的朋友说并没有批核.而且还欠公司的钱,当时公司拿我的朋友的身份证复印件到银行挂失了我朋友的帐号. 请问以下问题: 1:如果公司报警,这样我朋友的行为是犯法吗? 2:如果公司要告我的朋友毀约等,我朋友会有什么后果?? 3:公司有权拿我朋友的资料到银行挂失我朋友的帐号吗??(因此并没有得到我朋友有委托) 4:以目前这样的情况,我们应该怎样办?? 请帮忙尽快回复,谢谢了!
我在单位工作两年,因单位一直拖延不与我签订劳动合同,并且单位已经有裁员的苗头(单位仅有六个人,非正常裁员),我在裁员前已经申请劳动仲裁,截止到08年10月的双倍工资,由于种种原因,一直到08年12月底收到单位解聘书,单位骗我在解聘书上签字,几天后被公司告之马上办理离职手续,于是我又追诉了08年11、12月的双倍工
问题1: 2006年月15日入司,当时签约为计时用工,无写底薪,实发工资约1800左右,到期后2008年5月二次签约到2011年,签约工资为770元每月,但实际所发工资为1900元每月公司拒绝向员工提供1900元底薪书面工资明细,只写总数,或只限于到人事部看,公司这样做是否合法?我是否可维权??注:公司用银行转帐方式发工资. 问题2:公司现在一直
您好,我是在一家民营企业上班,现在已经第五个月了,第四个月工资现在还未拿到,说要到20号才能拿,但是由于公司一直未给我交社保,所以我想辞职不干了,但是部门领导却说我没有打招呼,一直拖着我不走,让我做到月底,我已经提前十多天打招呼了,他没也没动静招人,我怀疑是故意的,因为现在我也找好一家更正规的公司上班
专业人事您好: 本人在原单位工作了大约7年的时间,最近一次签定合同为2008年8月份,合同期为三年.在2009年6月份时,由于个人与主管领导意见不统一,逐产生辞职的想法,并于6月初向公司领导递交了辞呈,领导批准,并在20号安排相关人员进行交接手续,我与新来的人员进行了为期两天的细致交接,并填写了交接工作记录单.随后按照主管领
本人欲请一名擅长打劳动纠纷官司的北京律师!有相关丰富经验者请尽快与我联系!谢谢!
我所供职的单位常年无故拖欠工资,无任何社保。本人现欲请一名具备丰富的劳动纠纷官司经验的律师,希望这名律师真诚、正直、严谨、不畏权势、不泄露委托人提供的一切证据和信息,熟悉《劳动法》及北京市社会保险等相关方面的规定,有八年以上律师从业经历。 如果您有意为我提供法律帮助,请联系我,并请将所需的律师代
我自2007年3月进入现在公司,签订试用期协议3个月,但3个月后公司未予以转正,当时经理以工作繁忙为由推说将延期签订合同并补齐工资社保。但直至7个月后才签订劳动合同,并未补足应补发之工资及社保。我每年提出此问题均未予以解决。同时公司前2年内社保购买的基数未按国家规定,即月工资为基数,而是月工资的60%为基数,也
我去年9月份进入一家模具公司工作,公司从来没有找我签定过合同,也没有给我交过保险,,我以前和别的公司有过劳动纠纷,后来上海中级法院判我们赢了,现在家家公司业务不忙,公司无故炒掉几个同事了,如果公司无故将我炒了,我将如何办,和这家公司打劳动关司,法院方面会不会不支持我,因为我以前和别的公司有过劳动纠纷
我的案子去年4月劳动仲裁判了原公司应该赔偿我1.5万 公司又上告从6月份立案到今年1月份才结束维持原判,但是公司一直不领取判决通知书,我给法院打电话都是往后推,过年回来后法院搬了地方,电话打不通,一直到前几天,电话打通了,但是找不到院长,今天打通了电话找到了院长说:“我的案子公司早就又上告了一直没有通知我
您好 请问签合同的名字与身份证上的名字相同,但平时上班开工资和工牌和相关证件上的名字都是艺名与身份证的名字不同,如果有发生合同纠纷的话,公司以名字不同为理由反驳,我该怎么做呢?该怎么证明我就是工牌和开工资的那个人呢?
我在一个学校当老师,合同上写明了我是“根据教学排课表和答疑时间上课”,并且在开学的时候,给一张份教学任务书,写明一学期多少课时。但是在实际过程中,学校又每周安排我三节早读课(但是总时间不会超过每周40小时的),在这种情况我能申请加班工资么。加班工资是按每月工资除以每月的课时来算么? 另外,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