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劳动纠纷

劳动纠纷,谢谢解答

劳动纠纷,谢谢解答 我自2007年3月进入现在公司,签订试用期协议3个月,但3个月后公司未予以转正,当时经理以工作繁忙为由推说将延期签订合同并补齐工资社保。但直至7个月后才签订劳动合同,并未补足应补发之工资及社保。我每年提出此问题均未予以解决。同时公司前2年内社保购买的基数未按国家规定,即月工资为基数,而是月工资的60%为基数,也一直未购买住房公积金。公司在每年应该签订劳动合同时,都故意拖延数月。请问如果我现在离职(即工作即将满3年时),是否可以要求公司补足欠发拖延的试用期应补的工资,以及7个月试用期中为办理社保,及直至今日未办理公积金的金额。是否有所谓的仲裁时限问题。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naf2010(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0-02-04 09:52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