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乘坐长途客车遇肇事 本车车主全责 造成鼻骨粉碎骨折 后经手术修复 脸上留下一厘米长疤痕两处 两厘米长疤痕一处 不能构成伤残 保险公司只对鼻骨骨折的医药 误工等一系列必要情况赔付 车主因为是全险 也不想负责 这种情况 我脸上留下的疤痕是否只能我自己负责
我因车祸造成面部外伤 留下疤痕 保险公司以不构成伤残为由 不予赔付 肇事车主以保全险为由 要求我找保险公司解决 请问 1:我应该针对这种情况 索要什么赔偿 2:法律上有没有针对这种不能构成伤残的面部外伤作赔偿的条文
你们好,我的老公在2010年一月份因交通事故身故,现在案件刑事部分已经终审,近日我收到了一份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里面判决的都是按照我们当地的市区的人均收入赔偿的,我想问下,里面计算的被抚养费,是都要按照市区的收入计算的吗?如果我们镇区的人均收入比市区的高,可以按照我们镇区的吗?如果可以,我应该怎样做呢?
我是一位交通事故的受害者,现在法院已经判决肇事者和车主给予我经济赔偿。但是他们拒不履行赔偿义务,而且现在两人也联系不上。我想咨询一下法院应该如何强制执行?现在事故车辆还在交警部门扣押。
我从朋友手里借了一辆公路摩托赛车,自己骑没有载人,肇事后没有对其他人造成财产损失,只有我自己手臂骨折,摩托报废了,我在赔偿我朋友的摩托问题上有疑问,我需要全款赔偿么,他的摩托车,他有责任么 我需要赔全款么
10月21日9时左右,我在等红绿灯,前面还有一辆车,突然被后面一辆丰田汉兰达撞上来,使我又与前面一辆汽车发生相撞,前面不是很严重,后面车尾严重损伤(我开的是骐达两厢的)。没等我反应过来肇事车马上就逃走了。 10月22日,肇事车司机与我联系要求私了,赔偿我3万元,我不愿意我要求6万,我的车开了一年多,我要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