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与2007年死于天灾,留与房产两间,弟弟将不知情的我与我妈私自写下我们的名字并且自作主张在意见栏替我们盖上手印,想咨询专家这样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结婚前,我与老公共同出资买房,首付20万,我出资14万,老公出资6万,我们所购房产是写两个人的名字。银行票据可显示老公只转账5万到我的账户,后续55万贷款是以我的名义贷款,首付也是以我的银行卡付款,房产证是两个人名字。婚后还款是一起还的,贷款是以我的名字来贷的。离婚的话,我们的房产应该是怎么样分割。还有就是
所谓“家丑不外扬”,以及顾虑到父母的打击,我真的希望能得和平解决,可我不知道向谁来咨助,真的希望有哪个懂的朋友,给我指点一下,不胜感激! 我家在广东省的某个村庄,父母生了5个女儿1个儿子,我们的文化水平都不高,对于法律根本就不懂,当我们遇到了这件事情之后显得是那么的无助,不知道该怎样来解决。
母亲与姜某09年结婚,现在已有10多年了,结婚前姜某新盖的5间瓦房,结婚当时母亲要了两间半做为结婚条件,男方答应并写下字据且找了几个当时村里的干部都签名画押了。请问这样的字据离婚后在法律上生效吗?法院会支持么?母亲可以平分房产吗?另外男方还有一个已成家的儿子但无房,现在外地租房打工。他这个儿子17岁离家出
男友贷款买了一套房,因为他是外地人没有办法做贷款,所以房产证写了我们两个人的名字,以我的名义进行贷款,如果分手房产该怎么进行分配,贷款该由谁还?如果我们写有一份协议,说明房屋由男方买,贷款由男方还,我只是为了贷款方便才有了房屋所有权,这样一份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吗?会怎样处理?
最高法: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房属个人财产,刚刚QQ弹出这个新闻,认真看了一下。但是还是有不理解的地方。婚后,女方父母出首付买了一套房子,写的女儿名字;贷款是女儿老公来还。。这个情况,如果离婚,房产怎么分配?有人能给解释一下吗?
婚前老公一名子按揭首付购的房子,婚后共同按揭,原来房子40万,现在大要值120万,如果以后真的离婚了,到底女方能分多少,看婚姻法说,对于婚后参与还贷的一方来说,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根据婚姻法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想问一下,那个共同按揭
婚前有协议房产归男方所有,但公产房证是婚后下来的,如遇拆迁协议还有效吗,如再购房怎么个分配权法?
我和老公08年结的婚,09年写了一份书面协议证明公产房写的他名字以后万一离婚也归他所有,10年才正式办下来这套公产房的房本。请问如遇拆迁这个协议是否还有作用,如果拆迁后我们用他的公积金再加上拆迁款买套私产房的话是否有我的份,因为他的公积金属于婚后的,用不用加上我的名字,这样做是否有理,谢谢。
新婚姻法公布之后 我的父亲买的房子 名字是他的 (我父母是离婚多年的) 但我父亲身边有一个女的总想房产证写她得名字 他们还没有登记结婚 我父亲偷偷买了房子写的自己的名字 没告诉她 如果她知道后登记结婚 那我父亲去世以后这个房子 应该算是遗产 对半分吗?还是只属于我的 因为是婚前买的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