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湖南邵阳人。在2007年在湖南省民政厅办理了与一个台湾人的结婚证,我一直没去过台湾和他在一起,现台湾男在2011年8月份通过台湾法院判定离婚,并取得离婚证明。我想到省民政厅去办理离婚证明,该怎么办理?
女方是中国人,男方是香港人,两人在新加坡注册结婚,半年后,女方在中国提出离婚诉讼(女方户籍所在地的法院),法庭已判决两人解除婚姻关系,现在想去新加坡注销结婚登记,需要如何办理? 在没有去新加坡解除婚姻关系前,男方可以在中国申请结婚吗(已取得中国法院判决的解除与原配偶婚姻关系的判决书)
男方为台湾籍,结婚5年,因感情不和,双方已经签了离婚协议,可男方现在不同意离婚,如果通过法院可以办理离婚吗?具体办下来的时间会要多久?
杜律师:您好! 我于01年1月结的婚,我本人户口在福建,我丈夫的户口在香港,我丈夫于06年1月失踪,由于我目前尚未取得香港身份证,且在香港生活的公公婆婆也一直未对丈夫失踪进行报案,现在离丈夫失踪已经近四年半时间了,一直没有他的任何消息,我想提起离婚不知道能否离得了,流程怎么走?
婚后,感情不合,要求离婚,未办理结婚证,对财产和婚姻关系如何处理及解除。
我是生活在边远农村的女孩,2002年经人介绍,我驾给了一位我们当地的男孩,并按照农村习惯办理了酒席,生活2年后,我发觉我们感情不合,我想离婚,我们至今未办进结婚证。只是结婚时他们家给了我母亲5000元的钱,我自己也买了6000多元的驾装到他们家。请问一下我们现在离婚,对财产怎么办、关系怎么解除。
如果再次结婚的话,是否属于重婚?如我们的婚姻是事实婚姻的话,那又应该如何办理离婚手续呢?
我于2009年结婚,在结婚三个月后妻子就离开了,从此就没有了任何消息。我们是从网上认识的,她跟我不是同一个省,离得太远,还未曾到过她家,她曾告诉过地址,在她离开后设法找过,都没有找到。到现在,她已经离开一年多了,她走的时候已经怀有身孕。我想咨询一下,像我的这种情况,如果再次结婚的话,是否属于重婚?如我们
2009年,21岁的农村女孩经人介绍和大自己3岁的同乡男青年交往,半年后举行了婚礼,但事后没有补办结婚证,之后女方一直在家当家庭主妇,生孩子并自己照顾孩子,而男方自妻子怀孕起,就与单位一个女孩有不当关系,而且一年多当中很少回家住,对孩子也是偶尔回来看看 抱抱而已,对于丈夫的出轨,妻子只是闹过,但没有很清楚的抓住什么把柄
我是外地户口,和前夫生育一个女孩,离婚时候孩子判给我,而孩子户口也是随我在外地。现在,我谈了个南京的男朋友,准备结婚,他一直没生育过,请问我的女儿可以办理独生子女证明吗?如果可以,如何办理,是在我户口所在地,还是?是先办理独生子女证明还是婚后可以在南京办?另外,如果办了独生子女证明,几年后,我们想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