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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未办理婚姻登记有孩子的离婚女方如何维权?

未办理婚姻登记有孩子的离婚女方如何维权? 2009年,21岁的农村女孩经人介绍和大自己3岁的同乡男青年交往,半年后举行了婚礼,但事后没有补办结婚证,之后女方一直在家当家庭主妇,生孩子并自己照顾孩子,而男方自妻子怀孕起,就与单位一个女孩有不当关系,而且一年多当中很少回家住,对孩子也是偶尔回来看看 抱抱而已,对于丈夫的出轨,妻子只是闹过,但没有很清楚的抓住什么把柄...最近,妻子碰到了曾经追过自己的同学,诉苦自己的处境,和处于愤怒,和该同学有了次关系,事后却被丈夫发现和逼问,只好承认了,丈夫不能容忍要起诉离婚,请问,这种情况离婚,女方能得到什么赔偿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RG8588()
提问时间:2011-04-23 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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