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12月赵乾、孙犁、周悟三人达成协议,赵乾出资10万元,孙犁出资15万元,周悟出资25万元,共筹集资金50万元,共同开设一个饭店。三人约定按出资比例分享盈利,分摊亏损。 2003年12月,年终结算,略有盈利,三人按协议进行了分配。 2004年4月开始,三人发生了意见分歧。 2004年6月,赵乾个人贷款投资经营的个体小卖部,损失5万元。赵乾变卖了他的小卖部财产,还清了贷款,但仍欠他人2万元。 2004年9月,赵乾未与孙犁、周悟商量 ,私自宣布退伙,并取走了自己的出资10万元。同年年终结算,该合伙饭店共亏损30万元,这时,孙犁也要求退伙,合伙难以维持。 2004年底,饭店散伙。孙犁、周悟商定分摊饭店的亏损,赵乾以已退伙为由,拒绝分摊。孙犁周悟商定按进货价格计算,分别分得价值3万元、5万元的商品,但对合伙债务未做处理。 2005年初,与该饭店有业务往来的蔬菜公司获悉饭店散伙以后,即找到周悟,要求周悟清偿该店的陈欠货款9万元。周悟认为按合伙协议他只承担债务的50%,并且要以实物折价清偿。 蔬菜公司又找到孙犁,孙犁避而不见,找赵乾偿还,赵乾则以已退伙为由,拒绝清偿。 为此,该厂起诉于人民法院。 同时,由于赵乾欠他人2万元债务久欠不还,也被诉诸法院,要求偿还债务。 本案存在的问题是:在合伙债务中,如果同时存在合伙债务与合伙人个人债务,当合伙人与合伙都处于资不抵债的状况下,怎样决定这两种债务的清偿顺序。
2007年我们2人合伙开了公司,注册资金100万元,我是法人占51%股份(其中有30%资源股作为无形资产,其他资金用物品,厂房及设备折价,并签下(合作议书),他49%为现金投入,运营了一年,公司发展状况良好;2009年因发展需要再增加了1个股东,公司因运营了一年,市场全面打开,并建立了良好的口碑,因此在原注册100万基础上增加20%(折20万现
父母离婚时 当时双方均自愿将共有的房产赠予子女 但是双方享受房产的居住权 那么请问 以后 父母还有权利收回房产吗? 如果有 是通过什么途径 ? 在线等 谢谢
我与朋友1998年合伙购买一国有企业(至今尚未办理过户手续,但与该厂有出售协议、该厂上级主管部门国资部门审批手续),由于本人在职不能参与经营,由对方负责经营,多年来对方以不盈利为借口,不给我分红(现在每年利润可达100万元),2005年给我10万元让我退股我没答应,现在对方不承认我的股份(我们之间没有退股协议,
关于父母去世遗留下的耕地分配问题,请你们尽快帮帮忙,我需要一个答案?
您好! 父母两儿(父亲由大儿子赡养,母亲由二儿子赡养),现在父母亲已经去世, 1983年大儿子成家,和父母亲分开住,分地1.75亩;二儿子当时小没成家和父母亲一块住,因为年龄小没成家的缘故,和父母的耕地在一块(共有2.19亩),直到87年二儿子成家后,父母和二儿子的耕地才分开种,中途因栽果树,二儿子把2.19亩父母耕种的那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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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父母两儿(父亲由大儿子赡养,母亲由二儿子赡养),现在父母亲已经去世, 1983年大儿子成家,和父母亲分开住,分地1.75亩;二儿子当时小没成家和父母亲一块住,因为年龄小没成家的缘故,和父母的耕地在一块(共有2.19亩),直到87年二儿子成家后,父母和二儿子的耕地才分开种,中途因栽果树,二儿子把2.19亩父母耕种的那一
目前某企业是以下情况: A B C三人合伙经营企业,由于经营不善,三个合伙人分别向公司垫付了数额不等的资金。其中A垫付最多,C垫付最少。现在企业面临倒闭,随即提出了债务清偿问题。目前企业没有现金,还剩一部分资产。A提出先将公司欠各人的债务清偿过后再计算公司资产,即B和C各自拿出一部分资金偿还A的钱。但是C提出
本企业是由4人组成的普通合伙企业,经营塑料制品。由于4个合伙人当中有BCD3人要求退出合伙,B为法人代表。剩下的A1个合伙人想和自己的F儿子经营。那么合伙企业变更登记 应如何填写?经营场所不变。还有,本来4个的出资情况是每人占25%,之后的退货,A跟F 的份额 该如何填写比较容易办理手续,A和F 父子关系,份额多少都没有
事情是这样的,在2006年时与一位好友合伙办理一个企业,当时出资方式为,我提供销路,管理和生产产品的主体技术(我是该产品专利拥有者);该好友以货币形式出资,可称为有形资产出资,我们当初协议今后的利润5:5分成。但现在就企业发展趋向产生分歧,打算对公司进行清算,但该好友坚持应该先撤回他投入的本金,再进行对公
我09年和老公登记的我们现在住的房是在婚前我老公买的,房产是他的名字。婚后也一直是他在供,还有五年才供完,(其他家庭开销也是他负责)。这样的话,假如有一天我们不幸离婚了,房子是不是我没有的份?另外他的一百八十多万外债我是否也需要共同承担?谢谢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