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我们村委会将5分左右的地分给了村里的一个小队,小队将这块地种了杨树,在1985年两家村民用自家的自留地调整换取了这一块5分的地,后盖为小卖部使用。我想知道这块5分的地在目前应该属于村委会还是个人?另外,我听说有“土地在20年间无人管理、无人收取任何费用的情况下,20年后土地自动归使用人所有”,有这种说法吗?如果有的话,我想知道是哪部法律?哪一条?谢谢!
我爸在1998年把农村一处房屋卖给一位户口不在本村的种地大户,对方当时交了契税并作出了房契,但没有土地使用证,现在房子要拆迁,对方请了律师说房子的土地使用权也是归他们所有的,因购卖合同上有房地产交易所的章,所以合同是有效的,但这些合同都是他们自己办理的,甲己双方的甲方签字栏上也不是我爸亲手签的(我爸现已过世
本人在广东省普宁市流沙有一平房,现有一建筑商欲承包改建,建好后我可得到一半面积的四层楼房,包房产证,没有土块使用证,请问是否建完了我就对这块地失去了使用权?
兄弟共同拥有土地,17年前叔叔一人占用,期间要过几次没要回来.近日由于附近土地增值,叔叔找了司法关系说自己使用很多年全部土地就属于他.请问这块到底我们还有还有使用权么?能要回来么?如果要通过法律途径,我需要做些什么?
刘某通过拍卖方式合法取得A地的土地使用权,并办理了地类为仓储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刘某取得土地后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土地使用性质,将A地划分为铺面地出售,非法获利千万元,刘某的行为是否构成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
商品房所分摊的土地使用权已经设定抵押,但该商品房取得抵押权人同意销售的证明及抵押当事人的相关约定。请指教,购买此商品房是否存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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