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误诊,已经做过一次手术,但是并没有造成残疾或者死亡,只是延误了我的治疗时间,以及让我休学了一年,但是医生的不负责任让我们精神受到严重的损害。我想问问,这种情况的医疗纠纷我们能不能要到精神赔偿抚慰金呢?是不是要通过法律程序,进行鉴定啊?
我弟弟在住院打点滴时,用了克林霉素.上午出院后,出现不良反应(胸闷,呼吸困难,血尿),下午又到医院去诊疗,所发生的费用是否可以找医院赔偿?(医院在注射前未进行克林霉素的过敏试验,医院解释说:药品说明书上没有说明要做.但是我查了网上资料,是要做过敏试验的.) 请问,是否可据此想医院索赔? 如可以,应该按什么流程索赔? 盼复,
我老爸在县医院的诊疗(5次B超,2次CT)过程中存在着明显的漏诊(已经通过医疗事故鉴定的)但专家认为漏诊是因医院的设备、专业技术水平、经验、诊断的敏感性有限所致所以不构成医疗事故)这也是理由吗?CT片上可以看到的东西也算是诊断的敏感性有限所致吗?我觉得这份鉴定结果缺乏公正,并且知道再鉴定也许结果也一样(现
我弟弟于08年在省医就诊时查头颅CT,当时CT报告未提示有颅内肿瘤,但今年7月份,因其头疼加重,服药不能缓解时,我在另外一家医院又给其复查CT,结果才得知08年的片子上有近两公分的肿瘤,现在已经长大到5公分,严重影响到周围正常脑组织、血管和神经。现在唯一的治疗方式只能开颅,且手术难度、费用、并发症和后遗症都是两
一名脑瘫患儿在康复治疗过程中,发生了胫骨平台下端1厘米处骨裂,石膏固定40天后拆除石膏,现已3个月,骨折已经愈合,没有任何对位不良。期间的医药费全部由医院承担,并且患者家属在进行康复训练之前签署了知情同意书。现患者提出要对患儿耽误了3个月的康复治疗进行赔偿。就个人观点,赔偿范围应该就骨折初期到骨折愈合期
我内弟于2010年10月13日骑电动车搭我岳母带小孩去医院看病,途中被另外一辆电动车从右侧超车,内弟骑的电动车被刮倒,岳母手受伤,伤残10级. 想咨询问题: 1.这个事故中谁负主要责任,因为电动车不能够载人? 2.我岳母的医疗费如何计算?
请问是医疗纠纷还是医疗事故,如果是医疗事故,如何向医院索赔?
我有一个朋友11月4日到遵义医学院做了宫颈糜烂的电切术,术后感到恶心,呕吐,出血,当时就要求主治医生给于治疗,但由于正值下班时间,医生告之病人没有什么大问题,就让我朋友回家了。回到家后两三个小时,病人就大出血,送至医院时已休克,经抢救才把命保住,但恢复期间,病人四肢无力,随时感到恶心,想吐,体虚。就这
69岁母亲去年被无德医生害死(在脑梗发作12天基本恢复时做白障手术),现在起诉至法院,不知在医疗纠纷中如何确定精神赔偿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