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好! 我有一套父母购置的婚房,婚前购买,房产证上有我和我父母共计三个人的名字。预计明年要领结婚证,女方要求在产证上加上她的名字。 1.这个算赠予行为吗? 2.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她在购房时出过钱,即便加了名字,离婚时也会作为婚前财产? 另我们商定婚前写一份协议,规定双方因为婚姻原则性问题导致离婚,过错方将丧失自己的房产所有权给对方。 1.这类协议没有法律法规做判断的依据,应该属于双方约定的道德范畴,公证处接受公证吗? 2.如果不公证,双方签字是否有效呢?
新婚姻法后,婚前个人按揭购买房产,婚后可以做公证为双方共有吗?
新婚姻法后,婚前个人按揭购买房产,永远只属于个人吗?婚后可以做公证为双方共有吗?有按揭可以公证吗?
我和老公先按揭购房,虽然是首付是共同出资,但是购房合同上是他的名字;购房合同签定之后才去领的结婚证,现房证下来了,是他的名字,请问在新婚姻法中房子的所有权都只是他的吗?
各位专家,遇到疑问求解决。我男朋友婚前贷款买房,欠下不少外债和银行贷款,我们现在准备领结婚证。我想把这套房子变成婚后我们的共同财产,该怎么办?需要走那些程序?谢谢。
我母亲已去世半年了。在10年前我父母将他们的套房赠与给我,也作了公证。现在我爸爸找了个保姆。我的身份证户口簿都在我父亲那里。我想请问这房子保姆可以拿走吗?
问题1:还未结婚,男方父亲赠与房子,房产证能否写两人(男方、女方)的? 问题2:婚前男方父亲赠与男方的房产,房产证上仅有男方的姓名,婚后房产证上加上女方姓名,是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
您好,我在2004年个人贷款一套86平米住房,当时总价16.5万,首付5万,贷款11.5万。每月还贷款750元左右,20年还清大概18万元贷款。2008年6月结婚,婚后也是我独自从工资中取钱还贷,妻子从未从她工资中拿钱还过贷,我们的工资存折是自己拿自己的,2011年9月妻子提出离婚,现在总房价大约80万元左右,她提出按新婚姻法房子归
我和老公婚后共同购买的房产产权写老公妹妹的名字,再公证为我与老公共同出资,在法律上房子的归属问题?
老师你好,因为特殊原因,我与老公现在属于二次购房,按政策要支付六层首付,因为手头经济有限,但现又无居住地,所以必须要买一套房子。现打算,以老公妹妹的名义购买,可以首付三层,最后再办一个此房由我和老公共同出资的一个公证,在法律上能承认吗,房子在归属问题还会不会有什么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