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某租了我家的地用于建砖厂,几年后,他将砖厂转卖给李某,同时,我和杨某签订的土地租赁协议失效,转让过程并未通知我们参加。去年年底,李某付给了我们土地租金。因为李某并没有和我们签订任何土地租赁协议,今年,我们想起诉到法院,收回土地。李某不同意,说是我们去年已经收了租金,就可算作默认。想请问,这是否可算作不定期租赁?如果我们终止了合同后,要收回土地,是否还要补偿李某的损失?如果我们要求他签订土地租赁协议,而他拒签,该怎么办?
2000年租房签合同的时候,我已告知房客房屋03年要拆迁,房客还是与我签订了书面合同,注明“租到拆迁为止”,结果直到现在09年还没有拆,我要解除租赁合同,我认为这属于不定期租赁合同,可以随时解除。关于“租到拆迁为止”这一条, 按照《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
门面租赁时间从2006年10月15日临时租用待该门面产权明确后,a方通知搬出,b方无条件搬出,a方不负担任何责任,合同终止。如a方有产权,b方优先租赁,合同续签。2009年1月15日交了一年的租金至2010年1月15日。之后a方在2010年1月15日晚自己找人更换锁后把该门面再租赁给c方,租赁合同是2010年1月16日签订,18日起生效。
02年的时候被征迁了 因为当时土地没有被使用到(当时被使用到了土地的人家已经征收安置了)。然后以600每亩的价格租赁了...现在到了11年当年的租赁的土地现在都已经被使用了,..但是还是不肯征收安置 仅仅把每年的租赁价格提高了200元..问1 这种租赁属于以租代征吗?(是国企)问2 可以要求征收安置吗?有什么法律条文规定
咨询.我的合同有效吗? 我大致讲一下. 我承租个商业房.年租金15万.合同期5年.后续合同5年租金不变. 《后续合同5年租金不变的原因.2年前是房主人急用钱.本人一起交3年的租金》 房子结构分两部分主体加个通道.《主体加个通道就是楼洞后面建房子.通道就是楼洞》 房子面积共400平米.主体300平米.通道100平米.通道没产权.
承租的商铺十二月份到期,五月份由于所经营的产品需扩大营业,另租了旁边的商铺,原来经营的商铺征得业主同意进行转让,但到了十月份我已通过中介找到租户,业主突然要收回商铺说自己经营。当时承租这铺花费几万,但我五到十月的租金我是如期缴交的。问是否有依据追回五到十月的租金?减少损失。
承租的商铺十二月份到期,五月份由于所经营的产品需扩大营业,另租了旁边的商铺,原来经营的商铺征得业主同意进行转让,但到了十月份我已通过中介找到租户,业主突然要收回商铺说自己经营。当时承租这铺花费几万,但我五到十月的租金我是如期缴交的。问是否有依据追回五到十月的租金?减少损失。
我与承租人的房屋租赁合同终止半年有余,现在承租人向法院起诉我,主要是在租赁期内,电,煤气费用问题,而且在终止时,承组人曾签字:费用全部结清的落款,请问时隔半年,再予起诉,是否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