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公安局打官司,一审二审败诉,现在离二审快两年了,我想请问,现在还可以向高院请求再审吗?再审是回二审法院重申吗?如果可以,高院自接到再审诉状起最迟多久给我答复啊?还有,“行政申诉”是指再审败诉后向高院申诉吗?究竟二审败诉后是应该先“再审”还是“申诉”呢?两者区别是什么?谢谢解答!
听人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有规定 ,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自己管辖时,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而不是裁定不受理;只有对于不属行政诉讼范围的案件,才可以裁定不予受理。请教:上述说法对吗?
听人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有规定 ,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自己管辖时,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而不是裁定不受理;只有对于不属行政诉讼范围的案件,才可以裁定不予受理。请教:上述说法对吗?有关具体的法律规定?
请问专家:被行政拘留过的人,若再犯了符合行政拘留的治安案件,会如何处理?还是会被行政拘留还是其他的?谢谢
规划局案件简介 一、 案件背景 我公司为百营物业发展(武汉)有限公司,是1994年市政府赴港招商引资在汉成立外商投资企业,负责百营广场项目的开发和经营。该项目属旧城区改造及江汉路商圈建设的重点项目,于1996年开工建设,1998年1月停工至今。项目停工建设前,为安置部分被拆迁企业过渡,经有关部门同意,我公司在
我想知道,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人。后果是什么样子。如果不强制传唤,是否后果没有那么严重?
物价局在2006年对房地产公司的商品房价进行核价,2008年以房地产公司销售时超出批价作出责令退还多价款通知书要求退还部分房款,房开认为行政行为违反法律规定,提起行政诉讼,法院把购房者作第三人,法院判决终审,第三人申请执行
某人非法收购麻雀,并同时提供毒药给猎捕麻雀的人,猎捕麻雀的人已构成非法狩猎被刑事拘留,而收购麻雀的人承认其收购麻雀,但不承认提供毒药,请问对收购麻雀的人在其提供毒药证据不完善的情况下如何处理?是否可以先对其行政处罚?还是先采用刑事强制措施?
请问,我跟公安局打官司,一审二审败诉,可我不服,因为法官都是和他们一个鼻孔出气的,帮他们伪造证据,还当庭恐吓我,接着我是要向高院申诉还是再审,这两者有什么区别呢?如果是申诉,那自递交申诉状算起,法院最迟多久给我答复?如果申诉没通过,我又该怎么办?还有,那个再审是什么意思?二审败诉了也可以再审吗?
行政处罚:1、罚款十万元;2、责令停止生产。也不打算申请听证,罚款10万已经缴纳了,只是没有停止生产,想咨询下、行政处罚的延迟履行金怎样计算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