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一个亲戚在家门口倒车时不小心碰到一位骑电动车从后面经过的的老人,当时送到医院后没什么事,但几个小时后老人死亡,车辆手续齐全,也买有交强险,也无酒后驾车。 我想咨询: 1、我的亲戚应付全责、主要责任还是次要责任? 2、赔付金额最少、最多要多少钱?(农村居民) 3、会不会判刑? 4、看守所让交10万元后可以先放人,是否合法? 5、对交警部门认定责任存在异议是否可以向法院起诉? 6、徐州周边县市类似相同事件的赔付有没有可以借鉴的? 谢谢!
2003年4月两车相撞,由于肇事司机因困开车导致一方死亡,事后逃逸8年被捕。事故鉴定因困开车着全失。请问下这样可以判处几年徒刑?
原告起诉书中所列的交通费,出租车单子,好多都是事故之前发生的费用。请问保险公司作为第三被告,会否就交通费用这块不予理赔呢,或是就事故之后的交通费用单子予以赔偿。如果保险公司不派员当场到庭,那么我是否就这部分不合理的交通费提出异议。还有之前我垫付的医药费用以及给付的护工费和现金事后再去保险公司承办理赔
前日,驾驶非机动车于淮海路重庆路路口在非机动车道直行行驶{证件齐全},路口顺方向绿灯,一机动车{轿车}右转,撞车,机动车逃逸,后本人120急救,现右侧骨盆骨折。交警现场勘查,机动车全责,翌日,在事故处理中心,警察说:现场有三名证人,未提供确切车牌号,并通过现场摄像头只能看清机动车的侧面,现要本人填写当事人
某天下午乙方骑乘一俩电动助力车在由北向南(右行)的非机动车道中,被甲方骑乘农用三轮摩托车由南向北行至转弯处在某建业厂正门路口给撞翻。甲方随既将车辆开离现场。(甲方的车斗里还有一人,将其留与现场,自己将车辆开离,随后报警又返回现场。但是现场已经被破坏。)这情况算交通肇事逃逸和危险驾驶么?如果是,诉讼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