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这情况算交通肇事逃逸和危险驾驶么?
这情况算交通肇事逃逸和危险驾驶么? 某天下午乙方骑乘一俩电动助力车在由北向南(右行)的非机动车道中,被甲方骑乘农用三轮摩托车由南向北行至转弯处在某建业厂正门路口给撞翻。甲方随既将车辆开离现场。(甲方的车斗里还有一人,将其留与现场,自己将车辆开离,随后报警又返回现场。但是现场已经被破坏。)这情况算交通肇事逃逸和危险驾驶么?如果是,诉讼后甲方会受到怎样的制裁?乙方身体并无大碍,只是要多休息即可恢复。
问题补充:
(甲方的车斗里还有一人,将其留与现场,自己将车辆开离,随后报警又返回现场。但是现场已经被破坏。)纠正一下,报警的人是受害者,肇事人是当得知受害人报警后才回来的。受害人基本康复后和肇事死机协商赔偿费用,但是肇事司机只肯承担5000元的赔偿金额,多了一毛不给,是否对肇事司机提出诉讼!(还有三轮农用摩托车的车斗里容许坐人么,这不属于违规驾驶么?)
请仔细阅读好么?重点是肇事方属于交通肇事逃逸和危险驾驶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naruto……(甘肃-酒泉)
提问时间:2011-10-26 1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