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修建房屋,2002年结婚,2004年借款还完后钱分房协议,且注明房屋投资款,2010年离婚时法院判房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已具有法律效力并在法院执行中。现在检察院裁定证据不足,不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为什么?还需要哪些证据。房产是老人名字
和老公准备离婚。家里一套房子是在他名下的。但是几十年来所有的生活开销。女儿的教育和生活各项费用都是我来付的。他不花钱的住在家里就算了 还总发脾气。想咨询下如果离婚怎么样才能让我的财产分配得到保障。说白了 怎么分配才会公平。应该怎么分配。会不会到最后我一无所有。而且我已退休。请专家详细解答
我跟老公属于闪婚,家庭包办,有一套房子和一辆车,房子当时买时12W现房价30万左右!婚前贷款7W左右买的,房产证上是老公一个人的名字。婚后还款3W,2001年全部还清婚前老公打架女方帮助他交赔偿金43000 没有写欠条,婚后2011年又贷款14W买车,房子再次抵押,女方无工作,有一女,法院是否承认房子有女方的一半!实在是没办
婚后买房借了17万元我打的借条离婚我老婆说没借在离婚知前我被起诉了像我要钱法院做了调解我说还这钱我老婆给我又起诉到中院说没借法院维持原判搏回可到了离婚变成我个人债务房子一人一伴这公平吗
结婚登记前,我和老公按照2:1的比例共同出资(没有任何借条),在我父亲名下购买了一辆汽车,现在离婚,老公要求分割这辆汽车,请问在离婚官司中会对这辆汽车进行分割处理吗?怎么处理?
您好,咨询个事。我爸妈是2008年离婚的。当时有法院的调解书,因我家有处私人建造的房产,当时调解的时候并没有办房产证。调解书下来的第二年才办好,但房产证上又是他的名字。调解书上明确规定此处房产的所有权是我。因为我爸爸再婚,他现在要卖掉这处房产,我该申请怎样的维权? 他能卖的掉吗? 请问我可以自己去房产局更
我老婆和我感情不和要离婚,之前一起工作共同往我家里寄了大概40000块多钱建房子,后面买家电大概有用了10000块。我们还有个女儿由我抚养。现在她要拿走20000块而且拒绝出抚养费。我不同意,她要跟我打官司,我打得赢吗? 昨天她说不拿钱也不出抚养费,我同意了,但她又说没有钱坐车过来离婚(我江西,她广西)要我给车费钱
我是一名大三学生,有一已上大学的弟弟。父亲有外遇长达几年,母亲为了我们顾全大局就忍了。上了大学以后,母亲决定离婚。但她现在只拿到100多万的财产,父亲是做生意的,我们并不清楚他的年收入究竟是多少,但一定不在少数。我们该如何公证他的财产?他有两处房产,合肥市中心一座接近50万,广州白云区一座价值一百万多,
我已离婚4年了,但仍生活在一起,因他在跟我非法同居的同时还跟别人非法同居,现我想离开他,我们当时是在民政局协议离婚的,请问当时的财产分割协议还有法律效率吗?在我们离后他又欠了别人的帐,我不知是做什么的,也不是我借的,我有责任还吗?现他父母知道我们已是离了的,在修房他们送了我们一万,没收据,现他们也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