烦请各位学过法律的人帮我解答一下。 我的爸爸以前是农业银行的临时工作人员,后来整改就下岗了。2001年的时候,邮政储蓄在我们村想要设立一个储蓄点,就课我爸爸,以及另外一个做过会计的人签了合同。 合同上写明是我爸爸他们为邮政储蓄吸收存款,按照一定提成做工资。我爸爸他们就自己租了房子,邮政储蓄给提供票据之类的,做的还是很正规的。而且周围好几个村子都没有储蓄所,所以我爸爸他们这个点成立之后,吸收了很多存款,效益很好。 做了大概7年多,今年9月份我们县城的邮政储蓄忽然说要撤销在我们村的这个点,说市里面的邮政储蓄没有通过,不让在村里设立。结果10月份给了我爸爸他们2个月的工资,就把这个储蓄点撤销了。 1.请问这样把我爸爸他们辞退合理吗?补偿了2个月的工资,大概7000元合理吗? 2.合同当时只是签了一年,接下来就一年续签一次。过了几年后就不签了,我爸爸他们也就没有在意。但是一直在履行着合同的说明,期间也拿到了工资。但是我爸爸他们为邮政储蓄干了7年多,期间付出了很多心血,一直只有工资,没有任何补助,保险和福利。而且期间还由于业绩太好,而单方面降低了效益提成。 到最后就这样被打发了,有没有什么官方条款? 3.3.劳动者的权益有被侵犯吗?如果有,应该向哪里申诉或者申请保护?或者寻求帮助? 谢谢各位了,为他们做了7年多的工作,最后什么都没有就被撤了,感觉很气愤。当时可能村里的这个储蓄点就没有市里的正式批准,是县里为了业绩自己临时弄的,最近这些年,村里的存款很多,县里就想撤了,这样公平吗?急需学过法律的人帮忙!!!!!!!!
我父亲2月份在镇上邮政储蓄存了一万五,因为他不认字。当时存折上却打了1500,父亲眼睛不太好,又找了邮局领导确认。对方说你存的是一万五,对的。父亲也没有多想就放心了。因为我最近要装修,父亲在家筹钱发现邮政存折上只有5千多。原来存折上已近有了近3千多。而且存折上只打存入1500,并没有余额总数。立即找邮政储蓄,
我是邮政储蓄的一名客户,本来是开通了短信提醒功能的,每次取款,存款都能收到短息提醒,但是就在前几天,我去柜台取款,这一次奇怪的发现没有收到短息,我急忙问柜台工作人员,然后惊人的发现竟然我绑定的手机号被修改成另外一个我从不熟悉的号码,我马上问原因,他说只能查到X月X日被修改的记录,于是我马上拨打了那个不
邮政三方联保,有一方由于各种压力自杀了,现在就还这自杀那一方没还完。邮政起诉我方和另一个还完款的人,让我们两家共同还剩下的。自杀的家人还在,房子财产都在。这种情况该怎么办?邮政方面是不是有错?
在邮政储蓄存款被误导买成了人寿保险,想把钱要回来。该怎么用法律来解决?
我妈妈退休工人2009年在邮政储蓄存钱时,被大厅工作人员说可以办理零存整取的业务,(当时没说是保险)就以为是银行的存款业务,存五年每年两千,属于零存整取。所以就办理了,当时就存了两千,那邮政储蓄人员还很热情的拿着我妈的退休折子到窗口给办理,也没叫我妈妈看清单子(我妈妈年纪大了老花眼)就说在哪那签字。我妈
2010年4月5号,我和几个好朋友用营业执照向邮政储蓄办理三户联保项目。是小额贷款。10月3号,有一个人做生意亏本了。躲到外地去了,还余2万多没还,银行已经向法院起诉,传单以下。那个人是否要去坐牢?
去年因创业需要,通过中介向邮政储蓄贷款10万(向中介付了7%的费用),是三户联保哪种(每个人10万),三个月一期,一年四期。第一期到期时大家都没什么问题,我是每期全还全贷的,平时每月还利息,其他二个是每月还本带息的。 但是到第二期签合同时,其中有一个人说这钱是帮老板贷的,现在他已经离职,也不想帮这个
我是福建省宁德市七都镇东岐村的,听说是有开发商来这边投资我们的农田都被以国家圈地的名义圈走了。所有的费用都在一亩地只有4万3的赔偿。我们这边的行情一亩地最少都已经是8万了啊,老百姓没了农田以后还专门过日子啊?这样的低价太不合理了,希望大家帮帮忙,谢谢了
我公司在与一家加工厂供应商打官司,我方是原告,审理过程中对方律师的答辩对我方有利。现我方有一份强有力的证据在手,是被告盖章的与我方业务相关的财务清单,上面清楚的写明了加工费的金额,但是被告现在不认这个加工费数额,诬赖这份证据是伪造的,要求鉴定印章。 这份证据一共有六张,每张都加盖了被告的印章,该印
2011年4月30日,主管找我谈话,说我不适合我所在岗位的工作,没其他的理由,我也没有触犯公司规定。我在淘宝网工作。 2010年9月6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三年。 请问如何赔偿,社保如何处理? 十分感谢 非常感谢 各位的答复!好人好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