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爸爸这样被邮政储蓄辞退合理吗??请求帮助!!!
·爸爸这样被邮政储蓄辞退合理吗??请求帮助!!! 烦请各位学过法律的人帮我解答一下。
我的爸爸以前是农业银行的临时工作人员,后来整改就下岗了。2001年的时候,邮政储蓄在我们村想要设立一个储蓄点,就课我爸爸,以及另外一个做过会计的人签了合同。
合同上写明是我爸爸他们为邮政储蓄吸收存款,按照一定提成做工资。我爸爸他们就自己租了房子,邮政储蓄给提供票据之类的,做的还是很正规的。而且周围好几个村子都没有储蓄所,所以我爸爸他们这个点成立之后,吸收了很多存款,效益很好。
做了大概7年多,今年9月份我们县城的邮政储蓄忽然说要撤销在我们村的这个点,说市里面的邮政储蓄没有通过,不让在村里设立。结果10月份给了我爸爸他们2个月的工资,就把这个储蓄点撤销了。
1.请问这样把我爸爸他们辞退合理吗?补偿了2个月的工资,大概7000元合理吗?
2.合同当时只是签了一年,接下来就一年续签一次。过了几年后就不签了,我爸爸他们也就没有在意。但是一直在履行着合同的说明,期间也拿到了工资。但是我爸爸他们为邮政储蓄干了7年多,期间付出了很多心血,一直只有工资,没有任何补助,保险和福利。而且期间还由于业绩太好,而单方面降低了效益提成。
到最后就这样被打发了,有没有什么官方条款?
3.3.劳动者的权益有被侵犯吗?如果有,应该向哪里申诉或者申请保护?或者寻求帮助?
谢谢各位了,为他们做了7年多的工作,最后什么都没有就被撤了,感觉很气愤。当时可能村里的这个储蓄点就没有市里的正式批准,是县里为了业绩自己临时弄的,最近这些年,村里的存款很多,县里就想撤了,这样公平吗?急需学过法律的人帮忙!!!!!!!!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tangni……(河北-保定)
提问时间:2008-10-19 1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