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我在我家县城里买了套商品房。现在想卖掉。房产证还没下来,物业的说房子的资料在他那。还没交到房管局去。要想卖房须在他那重交一次契税按2点算和中介费1000元。可契税我已经交过了呀!中介费更别说了,是我自已登报纸找的客户。 物业的还说这在国家是属于一手房,可在他这属于二手房。这些费用是必须交的。 请问他这算是乱收费吗?
我在异地买了房子,交付时车库顶部有断裂现象,当时开发商答应修建,可至今未修。我们以为等车库问题解决后在交该交的费用。三年来,我们一直没去新房看看。也没收到物业方面所谓的催款电话和任何催款信息。冷不防,今天突然收到法院传票,物业公司以拒交物业费为由,把我告上法庭。诉讼中的理由是物业多次催讨拒交物业费。
我的对门出租给了 一个单位做宿舍 长期住着30人左右 长期扰民我找物业人家让我有事就打110门口的卫生非常差我可以不交物业费吗
我是12小时制的两班倒,有时一个月上不到168小时,假如:我上10天班就是120小时看,可是按每天8小时外就算加班的话10天就有40个加班小时,公司不给加班费能算合法吗?我该不该索要加班费?
买房子的过程中,房屋中介的人态度恶劣,出现很多问题,都是中介不专业造成的,因为之前签了份中介的雇佣合同,但只付了中介一半的费用,余下的一半说好是房子过户好后,一切结束后再付,现房子过好户,但对中介的服务不满意,签雇佣合同了,还可以要求补偿损失吧(可不可以扣下一部份中介费用不给呢)?
2010年本人在中介的介绍下去看一套房子,看房时中介并未了解房源的具体情况,当时说是50平方,并带着我们去房东家协谈,最后谈好价格付了定金,才看到房产证是48.89平方,少了一个多平方的面积。 签合同前中介也未告知该房屋还在按揭中,需要房主还清按揭款方能过户,导致房产过户一拖再拖。年三十的前一天,房主办妥了
我怀孕了,可我老公话是我出去偷情的,个BB并不是他的,可我没有做过这苟且的事,因为他这样认为所以对我不闻不问,因此我精神上受了很大的打击,对平常的人和事都失去了信心,我觉得他这样做另我的名誉受损了,我可以追究名誉损失费吗?
我于2007年9月买了一辆价值2000元的富士达电动车,2009年6、7月份停放在自家楼下不到15分钟就被盗了,我家物业费是一年500多元,我与物业商量停交2年物业费以抵电动车,物业不同意,我该怎么办?另我家房产证是2011年3月办的,房屋交付是2008年9月,2011年2月物业才通知我们可以办理产权证。
几岁的时候父母就离异,每个月父亲按法院规规定给50块抚养费,一直到18岁,期间生病就学生活费用等其他费用没有给予过。就是说除了每月那50块没有多余的钱给予子女。现在孩子24岁,初中没有读完,找工作也困难,妈妈生活水平又一般。孩子曾试图和爸爸要些钱创业,但爸爸回绝了,就放弃了,但这种情况孩子也算没劳动能力了吧
中介找了个所谓的买主(我不知道是不是托,反正价格达到了我的卖价)交一万的定金,所谓的买方看了房产证未满五年,就说先去公证,以后再过户,约定公证时付清房款,房产证给他,我到不担心钱主要是没有过户房屋会不会被他拿去抵押或者别的违法的事,还有房屋发生什么事故,比如火灾,漏水,或者从房里掉什么东西下去把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