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公司要求所有员工签叮劳动合同(我来公司快一年了),劳动合同中关于保密条款和竞业补偿金的写的是:工资中以包含竞业补偿金,公司不另行支付保密费和竞业补偿金,竞业限制期限为2年,如员工违反将按照上两年度工资总额的五倍向公司进行赔偿.
我们现在每人都有一万至三万的提成还未结算(工作已完成,但要等和其他单位全额付款后才能结算).在是否签定劳动合同这事上势必就都不敢讲什么,而且老板也反复强调这两条没得谈的.
请问这样的劳动合同我们签定后,是否在将来离职或合同期满后,要按照这合同上的条款执行.如发生纠纷,我们是否能打赢官司? 谢谢!
另外公司在条款里还写有:本合同一式两份,原则上合同由公司统一保管,员工可以借阅.
再就是公司到现在为止都未公示其管理制度,从来都是老板突然想起怎么搞就怎么搞,而且打个比方:昨天说公司以后只能从左门进,今天就能说公司以后只能从右门进
,且因某某从左门进违反了公司规定...你跟老板讲昨天怎么说的,死不认帐.
老板还说了,就算这次不签劳动合同,公司也要跟大家签和离职合同和保密协议及竞业限制,并且已克扣应发的提成为威胁.提成也从来都是老板说怎么发就怎么发,从来找不到文字上面的根据.
请问:1、未公司管理制度,出现的违反制度而扣款,是否可申请仲裁?
2、从未签订过劳动合同,公司是否能要求签订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
3、如就劳动合同条款协商不下,我拒绝签定劳动合同和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后,我若到同行业同岗位工作(业务工作,我掌握大量的业务单位关系),是否现在的公司可以起诉我泄露商业秘密等?
我们单位是一私营企业,平常周一到周五上班7.5小时,周六上班6.5小时,请问我现在被解除劳动合同,我可以要周六的加班费吗? 劳动法中有没有关于双休日的具体规定呢,是第几条的啊? 哪一年的劳动法? 现在普遍使用的劳动法应该是哪一年发布的啊? 能不能转给我一份网络电子版的呢? 非常感谢! 还有我的月工资是500
我于2004年8月进入公司,劳动合同一直是一年一签,2008年1月1日和公司签订了三年得劳动合同,因为公司裁员,公司通知我2009年得1月20日解除劳动合同,这样就牵扯到补偿金得问题,公司给我结算得是工作年限,一年给我一个月得工资,这样算起来就是四个半月得工资,我也经过一定得咨询,说应该按照2008年之前和之后两部分结算
我是2006年4月进入公司的,现在公司要用减薪的手段来达到降低成本的目的,我被无情的减去原工资的17%,要求公司索性解雇我但是公司考虑到赔偿金的问题不做解雇,我自己提出了辞职后要求公司赔偿,可是公司说由于你自己提出辞职得不到赔偿,难道我被减到最低工资也必须无条件接受吗?自己提出的辞职就得不到赔偿吗? 谢谢.
情况是这样的:2月初,领导找我谈话,让我移交工作回家休息(考虑是关系熟人碍于面子),未直接告知被辞退了(劳动合同在年底到期),又多给我发了一个月工资到3月底止。个人的医保、社保还未办理转至街道的手续。象我这种情况是否属于企业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可否要求其支付补偿金? 补充:我是2006年5月31日到这个单位工
本人2004年5月进公司,合同是2011年6月到期,现医疗期已满,公司要求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想问一下这种情况能得到多少经济补偿(是否有6个半月的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和 6个半月的医疗补助金)。 再问一下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是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月实际平均工资,那我在医疗期的工资是打折扣的,该怎么算呢?是折
我是2009年12月25日在一家IT行业上班,职位是美工,当时招聘方看完我的作品后认为我能够胜任这个工作,连试用期都是已满额工资计算,我于2010年1月20日与公司正式签定了劳动合同。但是最近公司想终止劳动合同,一是找茬说我不能胜任此项工作,可最近来了个美工据说是熟人介绍来的。公司开始的时候已提前30天通知可以不赔偿
我是今年4月1日到华润雪花公司上班的,并与公司签了一年的劳动合同,合同到2011年4月30日到期,其中试用期是两个月,在此期间又没有犯大的错误,现在公司要单方面解除我的劳动合同,而且又没有提前30日通知我,请教专家我可以获得多少补偿金?
我是一名国有企业的职工,本人于1986年1月参加工作,并签订了三年期的合同。合同到期后,单位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与我终止了劳动合同。最近单位改制,我找到单位,他说单位在1989年说已我终止了劳动合同,现在我不是单位的职工了,他们这样做符合相关法规程序吗?我不旦不知情还没有得任何经济补偿,他们这样做对吗,我能得
我想问一下补偿金低于最低基本工资还是按照前12个月算,然后公司工会再给予补助这种作法是否合法?而且公司与我解除劳动合同却让我写辞职申请而没有解除劳动同意书,这种做法合法吗? 公司以前的同事也是因生病解除劳动合同是按照前12个月算的,补偿金低于基本工资但公司称工会已给予了补助。请问这种做法合理吗?还有,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