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7日我发生一次追尾事故,当时被撞人只在门诊住院,故没有入院和出院证明,保险公司称不对被撞人赔偿误工费。请问保险公司的这一做法有没有法律依据?
我开车出了交通事故,有交强险,事故是撞伤一行人,住院1个月后出院了。出院时医生出具的出院证明上写明要专人护理一人,8-12周。所以我跟受害方去交警队调解时我赔付了出院后12周的护理费用。现在我把单子拿到保险公司报销,保险公司说只能报住院期间的护理费用,出院后没有护理费用这一项。我的所有赔偿都在1万限额内。我
你好!我路边停车开车门一辆电动车撞在我的车门上,去医院检查为皮外伤,今天要去交警队协商解决,对误工费咨询了我的车辆投保公司中国人寿,人寿的回复是:如果双方通过协商解决,误工费全额将我负担,如果双方协商不成,通过法院诉讼程序人寿作为第二被告后按法院裁决支付,很很小的事情,还是协商解决方便,保险公司是否可以不负担
摩托车撞到行人,交警判其负全责,现在肇事者表示只赔偿误工费和治疗费,还要等他们的保险公司赔偿,其他都
摩托车撞到行人,交警判其负全责,现在肇事者表示只赔偿误工费和治疗费,还要等他们的保险公司赔偿,其他都没得赔了,怎么办?
08年4月份我去银行存钱,银行的人告诉我存5年定期送保险。我说不管存什么样的只要随时可以取就可以。在办理手续的时候。银行的人让我在保险单上签字。还说过几天会有电话回访。几天后果然有人打电话说保险的事情。我当时正在开车就不耐烦的说。是存钱送的保险。他再说什么我也没有听。2个月后我去取钱。银行的人都慌慌张张
我在今年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我汽车,对方为电动车,我是全责。对方(农民)受伤住院,年龄超过60周岁,现正了结此事。对方提出了一笔误工费,对方休息了3个月,有医生的证明。对方在一私营小厂打工,没有签劳动合同,也没有工资单什么的。保险公司以对方超过60周岁而且没有劳动合同,工资单等证明为由,拒绝赔付误工费。对方是
连续工作8年要求公司支付8个月经济补偿有没有法律依据,是什么样的?
我在公司联系工作了8年了,08年后公司与我签订了2次劳动合同,2010年底公司终止了和我的劳动合同关系,那么经济补偿应该怎么计算,依据是哪条法律,是绝对可以执行的还是可依可不依的?
我与一家公司法定代表人个人签订了该公司厂房建设的人工费承包合同。合同的甲方是该公司名称和法定代表人个人名,没有法定代表人字样,落款是该公司名称,没盖公司章,只有法定代表人个人签名。签订合同时我只是针对其个人,并没有针对公司。工程已交付使用5年多公司没有给付剩余人工费,我想起诉法定代表人个人可不可以,
征地后政府给予村集体经济组织三产用地指标售卖后所得款赔偿是给村里还是给征地的农民的,有没有法律依据
征地后政府给予村集体经济组织三产用地指标售卖后所得款赔偿是给村里还是给征地的农民的,有没有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