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朋友因在外地有事跟我借了2万元.没有打什么欠条.现在都3年了他仍不还.我是不是真的要不回来我的钱了呢?
我有证据证明他欠我前.但是我证明不了他欠了多少.这该怎么办呢?
欠款人没给本人出具欠款条~只是出具了未付款证明~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欠款人没给本人出具欠款条~只是出具了未付款证明~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悬赏分:15 - 离问题结束还有 14 天 22 小时 欠款人没给本人出具欠款条~只是出具了未付款证明~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欠条如下 证明 收款人(本人)工程机械费~往返托运费~共计10W元未付~ XXX(打条人姓名) XXXX年xx月x日
我借了我朋友钱,是我自己写的欠条,他有签名,但是上面没有写好久还清,我去找他还他就赖帐,说欠条不是他写的(他有签名),还说也没有说好久还清,请问我该怎么办?
如题,有欠款人自己写的正式欠条,答应尽快还清,也在2年的诉讼失效内。如果一旦他移民成功离开中国,我还要的回来钱吗?如果他没有移民又还不上,需要进监狱,那他还需要还钱吗?谢谢! 谢谢所有律师的回答!还有就是他要是真还不上怎么办?只能自己认倒霉吗?
欠款人把亲戚朋友的钱都借遍了,有欠条,就不还,自己称无房无存款,借钱时就没打算还,且非常清楚法律拿这种垃圾没办法,也不怕拘留,这样能构成诈骗么
今年七月,前男友说需要投资,差二十万希望我能借给他。因为我很爱他,所以当时我没有多想就同意,还提了个荒诞的提议:如果五年内我和他结为夫妻就不必归还,如果五内能未能结为夫妻,就需要归还。如今因为一些事情我和他分手了,请问如今这二十万我还要得回来吗?下面是欠条: 欠条 XXX
我把异地的欠款人带回我的户籍地并交司法部门,我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他还躲着我,不接电话等,他是在国外做生意的,是欠我的货款,如果交我户籍的经警部门我所构成的非法拘禁情节严重吗。是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2条规定: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处理吗还是
您好! 我是在一个公司做销售的,去年7月初跟苏宁电器去谈一个业务,当时他们有一个财务采购部的工作人员(孟浩)拿着一张印着部长名称的名片跟我们交涉洽谈业务。 我们是在苏宁电器的总部办公室谈的合作和参与他们的招标。当时放出来的风有三千多万的业务,我们公司很重视。 7月底孟浩找到我和我们公司董事长,说他家
同在北京一起打工的同事,2008.10.11向我先后借款共计5000元。后来此人回湖北老家,现在无法找到此人,我该怎么办?补充:欠款人以更换换手机号码的方式,让我联系不到。我有此人照片,和不太具体的老家地址。另外,此人今年4月份曾在圆通快递荆州分部公安县派送点经理,当时电话联系上了,后来手机又换了,自此又联系不上